防榮化脫產 高市提假扣押

出版時間 2014/08/07

高雄市法制局長曾慶崇昨代表市府到高雄地院遞狀,聲請假扣押李長榮化工(榮化)的資產,聲請扣押包括高市因氣爆導致道路等公共設施受損19億元,及災民自救會長陳冠榮聲請假扣押450萬元。另一災民隨後也要求市府代遞狀聲請假扣押200萬元,總計榮化昨共遭聲請假扣押19億650萬元。

曾慶崇表示,目前因災民人數與損失金額還在計算中,故先以自救會長陳冠榮名義聲請,日後統計出災民全部損失後再行聲請。高雄市長陳菊強調:「這是一條非常漫長、艱辛的挑戰。」災民則普遍表示贊同。
昨三件聲請人都未請求免擔保扣押,若法院核准假扣押,高市府求償19億就須繳6億多元擔保金。高市新聞局長丁允恭說:「市府會負擔災民的所有擔保金,若不夠考慮以追加預算支應,或以市府資產提作擔保。」高雄地院表示,會儘速做出裁定。
針對市府假扣押動作,榮化發言人潘俐霖昨表示,將於銀行開設保證付款的「備償專戶」,先提存5億元處理基金,以災民人身或財產損害賠償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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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保權益高雄市長陳菊昨指示對榮化提假扣押聲請,求償19億元。黃靖文攝

榮化指出,目前總資產約577億元,負債僅60億5000萬元,淨值約210至220億元,可運用現金82億5800萬元,等檢方釐清責任,可因應賠償,該公司絕無脫產意圖,須繼續經營以向8萬名股東和5千名員工眷屬負責。證交所表示,近期都有密切注意榮化狀況,榮化股東目前也未申報賣股。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廖義銘對高市府的假扣押動作表示「值得肯定」;不過,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發文說,高市府此舉「政治意義居多,法律意義微乎其微」。呂指出,榮化是上市公司,脫產會有刑罰責任,沒脫產必要性。
昨市府向榮化提假扣押時,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指出,依《國賠法》第3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高雄氣爆災難符合國賠條件,災民可尋求高市府協助代位求償。

行政院官員解釋,依「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中油近3年都依規定報給高雄市府管線檢測維護計劃和管線檢測維護費,但高市卻說沒收到,「從這部分來看,高市府有疏失,可依國賠處理」。由於國賠涉及行政疏失究責問題,孫立群說,政院會組成10人諮詢小組進行調查。
對此,高雄市府一名不具名的官員批政院國賠說「純粹是政治用語」。但災民蔡少帆說,民眾報案後,高市府官員到場卻不知地下有何管線,也不知關掉源頭,「市府當然要負起責任!」自救會長陳冠榮說,等和律師團研議後,再提出國賠。
律師劉思龍說,提國賠可讓法院釐清責任。不過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則質疑說,榮化丙烯管線並非公有,也不具備公共使用目的,故不僅難構成《國賠法》要件,更難以此要賠償義務機關向榮化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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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廠嗆聲民眾不滿榮化大社廠只停工4天,昨圍廠抗議。張世瑜攝

步驟1
華運前鎮營運所輸送2公斤氮氣至榮化大社廠
步驟2
透過氮氣輸送確認長達20公里的丙烯管線有無漏氣點
步驟3
確保安全無虞後,正式進行氮氣吹驅作業,利用氮氣將管線殘留的丙烯吹送到頭尾兩端,以高溫燃燒或冷凝方式清除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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