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讓教師輪調(黃德祥)

出版時間 2014/07/29

韓國《教育公務員任用法》將中小學教師定位為「特殊公職人員」。據該法,為避教育公務員在同一職位或地區上長期出勤而懈怠,實施教師輪調制。
教師輪調制優點多,主要可以均衡各校教育發展,績優教師可以經由教師輪調制度,將其具有創意的教育理念、教材、教法,分享、傳承給他校教師。教師也因為接觸不同學校的教師、學校文化、社區特質與學生屬性,而能激發更多教學創意,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教師輪調制也是讓高中端「教育均質化」最快速的辦法,它同時也可以平衡城鄉差距,讓教育資源不要過度集中於都會地區,或局限於較有歷史傳統的學校,並使下一代之教育能受到更公平的對待,讓教育有更多元發展的機會。
至於教師如何調動、多久輪調一次、輪調區域多廣,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以目前台灣交通便捷的情況,問題不大。國外通常規定一位教師在同一所學校,至多五年就需調動。輪調區域,大約是通勤時間1至2小時以內。
當然,凡事有利有弊,教師輪調制教師當然首當其衝,需要調適。但相對於12年國教對家長與學生的衝擊,顯然利大於弊。試想建中與北一女,或一中、女中的老師有朝一日也會調到我們學校來,5年內全部高中端學校教師會打散,是不是比強求家長與學生要破除明星學校「迷思」更快速、有效?
目前教育部的12年國教方案,缺失已顯露無遺,我們為何一定要照教育部目前的方案走下去?教師輪調制是該上場的時候了!

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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