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太多:植晶片寵物 領養得空等30天

出版時間 2014/06/02
政府管太多:植晶片寵物 領養得空等30天

民眾建議,寵物進入收容所一周後就可開放領養,因為飼主連寵物走失一周都不知道、不尋找、不領回,還有什麼資格當主人?
依據現行《動物保護法》規範,買賣寵物未植入晶片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但許多業者沒有依法行事,政府也未積極稽查,立法美意無法落實;而寵物晶片資料也未與戶政系統連線,一旦飼主資料變更,卻未主動更改寵物晶片資訊,寵物遺失時,便很難聯繫上失主。
江惠貞指出,即使植入晶片,寵物一旦走失送進收容所,至少也要等待30天以上才能領養;她質疑,收容所環境不佳,狗狗可能交叉感染導致生病,為何不縮短領養流程,讓寵物能夠更快找到安身立命之處。
江惠貞認為,為了保障動物生存權,認養流程有縮短的必要,呼籲農委會應立即檢討認養流程政策、縮短流程,植晶片的寵物若7天仍沒有人詢問、領回,就開放認養,讓台灣真正成為流浪動物友善國家。綠委蕭美琴也說,政府應讓認養動物的程序更容易,而不是更複雜;若有植晶片的動物,可以附加條件,一定時間內若原飼主出現,就回到原飼主身邊,讓程序更友善。

《動保法》修法聯盟執行長黃泰山表示,收容所環境差,許多動物都在裡面交叉感染而死亡,政府不加速領養流程,只是讓無辜生命不斷流逝,相當殘忍。動保團體建議農委會,可讓有意領養寵物者先「代養」,讓寵物先離開收容所,若失主在期限內尋回寵物,則無條件返還,不但可避免收容所環境不佳造成的死亡,也可增加領養意願。

行政院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科長林宗毅表示,收容所掃出動物晶片後,第一時間會同時以電話聯繫飼主,並依照寵物登記地址雙掛號聯繫飼主,若未聯繫上,才能開放認養,相關流程就需耗費30天左右,保障飼主權益。
外界要求縮短領養程序,林宗毅說,農委會持續與地方政府研究討論,未來也會通盤檢討現行《動保法》規定,研議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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