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歲的葉姓母親與丈夫育有兩男一女,女嬰是第四胎,平日幫婆婆務農,丈夫是勞工。看到女嬰起水泡後,家屬不相信小兒科醫師楊姓醫師說的是「泡泡龍症」(表皮溶解水皰症),懷疑是護士黃曼卿洗澡時燙傷女嬰,前天想找黃女釐清,她卻避而不見,《蘋果》向醫院投訴,值班醫師仍否認燙傷。
女嬰家屬昨天到婦產科對質,黃曼卿直到家屬質疑她右手也有燙傷,才坦承錯誤。女嬰母親大罵「我小孩在受苦。」黃女當場下跪,哭求家屬原諒。
家屬怒斥楊姓醫師,不應沒有依據就認定是泡泡龍症,楊辯稱,因不知有燙傷,才研判是泡泡龍症。女嬰轉到成大醫院隔天確認病因,才開始塗藥,耽擱了十七小時。大安醫院允諾負擔所有醫療費用。
成大醫院表示,前天凌晨一時三十分女嬰被轉送進院,診斷後發現全身有三成六的二到三度燙傷,生命徵象暫時穩定,目前使用人工皮和藥物控制當中,在新生兒加護病房觀察治療。
大安院長室胡專員說,這是「新進護理人員經驗不足的人為疏失」,會懲處。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說,已要醫院說明,並督導改善。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小兒遺傳科主治醫師趙美琴說,泡泡龍患者因先天維繫皮膚表皮與真皮附著的成分基因產生突變遺傳,一出生全身都可能有水泡,但不會集中在下半身,且有大面積水泡及紅腫,兩者明顯不同。
皮膚科醫師馮文瑋說,從外觀確難快速區別是燒燙傷或泡泡龍,透過切片檢驗最準確,「若從女嬰照片來看,整片大面積紅腫,就是燙傷」。
律師張文嘉說,護士黃曼卿已觸犯《業務過失傷害罪》,建議家屬先備案,並保全醫院的監視器畫面、醫療紀錄,以釐清責任。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研究員張雅婷表示,院方若有疏失,第一時間就應道歉並說明,醫院顯有管理缺失。衛生局也應調查,協助釐清疏失責任與原因。
●5/19
22:40 葉姓女嬰在大安婦幼醫院出生
23:20 小夜班護士黃曼卿幫女嬰洗澡時,以60℃熱水燙傷女嬰
●5/20
00:30 小兒科楊姓醫師診斷是泡泡龍症,轉送成大醫院急診室,家屬亦前往,但對大安婦幼醫院說法存疑
01:30 葉姓女嬰被送到成大急診室,留置觀察
07:00 成大醫院皮膚科醫師依照楊姓醫師醫囑,對女嬰做基因檢測
11:00 葉姓女嬰家屬懷疑是燙傷,返回婦幼醫院要詢問黃曼卿未果
14:00 黃曼卿沒有接電話,大安婦幼醫院否認女嬰是燙傷
17:00 成大確認女嬰是遭燙傷,敷藥治療,家屬才確認
22:30 女嬰表嬸在ptt貼文,指控院方不願認錯
●5/21
09:00 女嬰家屬與大安婦幼醫院協商,護士黃曼卿、楊姓醫師坦承過失
資料來源:家屬、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