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認祖歸宗撒手鐧 致王永慶密函 曝光

出版時間 2014/02/28

由於王永慶二、三房子女除了王文洋接納三姊弟,其他都不讓步,在密函曝光同時,羅文源昨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怒嗆二、三房手足用鼻孔看人,他強調:「二、三房羞辱我打官司是為遺產,我一分錢都不會繼承,但會不惜代價改姓王。」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於二○○八年十月間病逝,一個月後羅雪貞、羅文源與羅雪映三姊弟跳出來,自稱是王永慶親生子女;三姊弟稱母親林明珠在一九五二年結識王永慶,交往同居後陸續生下他們;後來因為王永慶另結新歡李寶珠(王永慶三房),母親一氣之下帶三人改嫁羅景祺,三人跟著改姓羅,不過多年來王永慶持續提供金錢或購屋撫育三人。
三姊弟隨後打官司,確認與繼父羅景祺親子關係不存在定讞後,改打「生父死後認領之訴」,要求認祖歸宗改姓王,一、二審法院都認定王永慶對三人有撫育事實、視同認領,判三人勝訴;但去年底,最高法院卻以三人與羅景祺間有視同收養的「擬制收養」關係,將三人的勝訴判決撤銷,發回高院更審。日前高院調解時,羅文源表態:「我一分錢遺產都不要,只求讓我姓王。」但二房長女王貴雲不讓步,要求三姊弟「先承認被收養再說」,調解破局。
羅景祺二○○五年過世,《蘋果》昨獨家取得他在二○○四年五月十七日寫給王永慶的信,當時羅文源三姊弟的母親林明珠已病逝兩年。羅在信中稱呼王永慶「慶公董事長」,第一段先感謝王在林明珠臥病林口長庚醫院時,特地請各科名醫會診,林女過世時也派人弔唁。
羅接著寫道,他五十多年前與林明珠結婚時,羅雪貞、羅文源、羅雪映三姊弟只有七、五、三歲,隨母親姓林,「因當時社會風氣保守,對於非婚生子女頗多歧視,林明珠怕外人說三道四,造成三姊弟幼弱心靈受傷」,所以請他「認養」三人,但他後來得知三人身世,才知道自己「犯下不應犯之大錯」,因為「三子均為慶公之親骨肉也」。

台塑集團創辦人 王永慶王永慶去世後,遺產等官司仍紛擾多年。資料照片

羅景祺並提到林明珠住院期間,與他和羅文源數度討論「認祖歸宗」的事,羅文源希望母親到台塑找王永慶談,但林說十九歲認識王永慶時,王曾說:「大房不育,願娶你為二房。」同居後才發現王永慶已有二房(楊嬌),後來又發現王跟「李姓女子」(李寶珠)交往,所以負氣帶著三個小孩離開王永慶,「余(我)實無顏再進台塑理論」。

密函披露,林明珠(左圖,翻攝畫面)因王永慶跟李寶珠(右圖)交往負氣離去。資料照片

信中提到,羅文源當時怕被外人譏諷「認祖爭產」,堅持由母親出面,林女最後同意等病好一點就去,沒想到竟病逝。信末羅景祺還提到「慶公之孝,舉世聞名,諒亦不忍自身親骨肉淪為他姓之後也」,意思是王永慶想必也不希望親骨肉姓羅,所以才寫信詢問王永慶意見。
羅文源昨說:「當時我父親(王永慶)收到信後,只問我『羅老先生怎麼了』,但可能因為不清楚我繼父寫這封信的動機,所以沒回覆。」
《蘋果》記者昨聯繫不上王永慶二房子女,三房子女表示由律師全權處理,他們的律師林永頌說:「這封信是我們先前呈給法院的,目的是證明羅景祺在信中自稱『養父』,確已收養羅姊弟,至於對方如何解讀,不便評論。」但據了解,一、二審法院認為王永慶已有撫育三姊弟的事實,所以這封信未列為判決依據之一。
羅文源說,最高法院憑空推論他繼父當年有意願收養,所以構成「擬制收養」,這封信寫得很清楚,繼父自始無意收養,也希望他們姊弟認祖歸宗。

王永慶二、三房子女中,只有王文洋接納羅文源三姊弟。資料照片

曾任家事法庭法官的律師黃心賢認為,「這封信會是官司勝敗關鍵,因為五十年前的《民法》規定,是否構成收養,主要是依據收養者有無意願,但羅景祺已過世,這封信會成為呈現他意願的重要依據。」律師陳佑仲也說:「這封信對羅文源姊弟很有利,因為最高法院認為羅景祺對三姊弟是擬制收養,此信就是羅解除擬制收養的證據。」

羅文源曾與二房長女王貴雲(圖)調解,但王貴雲不讓步。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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