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派遣是低薪元兇

出版時間 2014/02/06

派遣勞工是指勞工受僱於派遣公司,但被派到要派企業工作,企業可節省管理成本,但勞工權益經常受損,目前國內約有兩千五百多家派遣公司、十五萬三千多名派遣勞工。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說,過年和友閒聊,聽到很多派遣濫用,派遣確實是拉低薪資的元兇,「需透過立法讓使用派遣的企業有成本概念,而不是任意使用。」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批評,《勞動基準法》已規範最低的勞動條件,所有勞工應適用《勞基法》,勞委會卻弄《派遣法》讓薪資更低。勞工低薪化的元兇是勞委會。台灣勞工陣線表示,派遣沒有勞健保、福利等,企業成本低,若正式員工嫌薪水太低,企業就用派遣取代,導致員工低薪化。大賣場員工陳明德說,在公司工作十一年薪水才二萬八千元,且已有七、八年沒調薪,一家六口的飯錢、油錢、生活費等根本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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