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下大麻酒 辣妹遭撿屍

出版時間 2014/01/30

警方調查,受害的辣妹(二十五歲)當天與哥哥及堂姊同行上夜店玩,但竟仍遭隔天要返回美國的孫姓男子(二十二歲)性侵,孫嫌訊後被依乘機性交罪嫌送辦。

而令辣妹喝得泥醉的「大麻酒」艾碧斯,酒精濃度高達百分之七十,十九世紀時風靡全歐洲,令梵谷、畢卡索等藝術家為之瘋狂,也是夜店五大危險酒品之一。
辣妹向警方說,孫嫌請她們喝酒時,她已喝了些調酒,但見堂姊喝下大半杯沒事,才喝光剩下約一口的艾碧斯,不知酒效如此強烈。警方表示,辣妹頭暈後,獨自走向女廁想嘔吐。孫男見她走路搖搖晃晃、步履蹣跚,認為有機可乘一路尾隨,還囂張跟進女廁其中一間廁所,褪下醉得不省人事辣妹的絲襪及內褲,性侵得逞,還將她遺棄在廁所內,直到清潔員打掃時才發現她受害報警。
警方到場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尾隨被害女子進入廁所,數分鐘後獨自走出,立刻清查比對夜店內男子,發現撿屍性侵的孫男還在舞池內,隨著「動茲動茲」音樂聲跳舞,趕緊將他逮捕。
孫男向警方辯稱,當晚與受害辣妹有聊過幾句話並請她喝酒,認為對方喝酒進廁所,就是同意與他發生性關係,供稱兩人在廁所還有摟抱、親吻,辣妹沒有反抗,是兩情相悅,而且他只有插入手指,後因辣妹醉倒了,才將她留在廁所,自己繼續跳舞喝酒。

對於夜店內發生撿屍性侵,北市警局信義分局要求業者應負起責任,「不要只是賣酒就好,還要懂得保護女客」,呼籲民眾別落單上夜店,最好指定一人保持清醒,隨時留意同伴動向,也別接受陌生人請的菸酒,以免受害。此外,警方將在夜店區設固定崗哨加強巡邏,若見民眾醉倒在地,將立刻上前關心,以免發生撿屍性侵憾事。

●在夜店避免眼神漂移,以免被誤會在放電
●指定一名值得信賴的同行友人,不喝酒保持清醒
●保持清醒者應隨時留意同行友人動向,若上廁所太久未歸,應立刻察看
●陪同喝醉的友人如廁,切勿讓她單獨前往,以免遭盯上
●避喝陌生人請的水酒、香菸,免遭迷昏
●飲酒要適度,勿喝到爛醉
●不要讓第一次認識的異性護送返家
資料來源:台北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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