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三名被拘提到案的鴻海高幹,包括負責iPhone生產線設備採購的游吉安、負責iPad生產線設備採購的陳志釧,分別被檢方諭令兩百萬、一百萬元交保,而被控協助廖萬城索回扣的SMT總幹事兼資深經理鄧志賢,雖與廖同樣被依最重可判刑十年的《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聲押,但法官認其妻小都在台灣,沒有逃亡之虞,昨裁定三百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決提抗告。
檢調查出,廖萬城涉嫌透過台商郝緒光牽線介紹供應商並洽談佣金,再指示鄧志賢在境外以人頭帳戶收回扣,離譜的是,三年前廖退休後還仗勢透過鄧志賢等三名高幹收錢,直到案發後三人離職,總計涉收回扣上千筆、近億元。
據了解,郝緒光應訊時,對檢調查出他在貝里斯設立境外公司帳戶內近億元鉅款,先聲稱是投資上海的股票紅利,隨後坦承是牽線鴻海設備採購案的佣金,其中一半匯到自己在中國開設的緒品公司,另一半透過在香港的人頭帳戶匯給廖萬城,但遭聲押後,又改口所有錢都是廖的,因廖與妻子感情不好,才把錢寄放他那裡。
廖萬城也否認郝匯給他的四千多萬元是贓款,辯稱不想讓老婆知道他藏私房錢,才寄放人頭帳戶,但檢方查出廖已離婚不採信,認為兩人事先串證,且郝娶中國籍妻子,家庭事業都在中國,廖萬城目前單身,上億元資產幾乎都不在名下,恐有逃亡之虞,昨向法院聲押獲准。
至於《壹週刊》昨披露檢調查出廖萬城經常匯鉅款到不明女子帳戶,追問才知是廖的情婦,懷疑他在中國包養小三等報導,檢調昨不證實也不否認。
對檢調連日大動作查辦,鴻海員工已將最新進度回報給人在深圳的董事長郭台銘,據了解,郭指示「除惡務盡」,希望藉由檢調行動剷除內部毒瘤。
藍委謝國樑昨說,依現行法律,私人企業收回扣須致「公司權益受損」,才能依背信論罪,但舉證困難,不易起訴,他去年已提《企業賄賂防制法》草案,一旦通過立法,企業內部人員只要收回扣,就可處五年以下徒刑。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楊石金表示,「企業貪污」是各國重視問題,廉政署對立專法樂觀其成,將提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配合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