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昨撤銷張鶴齡的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資料照片
死者父親蔡德和昨痛批:「害死三個沒判死刑,哪有天理?法律都在幫壞人啦!讓他一直上訴,最後等輕判,這就是法律遊戲,害社會一直亂!」張的律師黃柏彰則說:「心愛的女兒死掉,是人生最痛苦的事,張鶴齡說那時他『給鬼拖去』,不知為何殺女兒。」
張鶴齡二○○六年和已婚女子蘇玉真外遇,在蘇女慫恿下,先用乙醚悶死妻子蔡婷宥,再開瓦斯製造意外假象,還同步將實況講給蘇女聽,殺妻時驚醒兩名女兒,竟用同手法殺死女兒。
殺妻部分張男已被判無期徒刑定讞,蘇女也因共同殺人被判刑十年定讞。更四審再針對張男殺兩女部分各判一個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開庭時沒提示殺人用的乙醚化驗報告,使張男沒機會辯解,也未確認張男是否已達非判死不可等,將全案撤銷發回。
蔡婷宥(左)與兩名女兒慘遭丈夫張鶴齡用乙醚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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