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和鑫光電掏空案的檢察官蔡英俊,翻閱證卷。劉榮輝攝
遭起訴的12人主要是和鑫前董事長張錫強(53歲)和張文毅(47歲)、前總經理林俊宇(49歲),廠商百總公司負責人陳燦堂(56歲)、台灣瑪格瑞公司負責人許文龍(50歲),其他都是和鑫員工。
檢方調查,和鑫光電是和桐集團的子公司,南檢在2011年偵辦和桐集團關係企業一件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案件時,發現和鑫遭掏空,經追查當時的管理階層從2003年起勾結廠商犯案,以虛增、虛列工程款、偽作國外定存、賣舊買新設備的假交易、索取回扣等方式,掏空公司資產,時間長達8年,不法所得總計達12億元。
2003年間張錫強等人,為搬運2億多元現金虛增公司營業收入,找來心腹員工開車到銀行搬錢,還花11天,以每天2000萬元分批搬走2億元。和鑫改組後的管理階層已對張文毅等人提告背信,投資人若有損及權益,未來也可求償。
涉嫌淘空和鑫光電的前董事長張文毅。資料照片
檢方在南區國稅局協助下,經2年追查,才順利破解百總公司內帳密碼,得知內帳中交際費等項目流向,挖出張錫強等人不法勾當,林俊宇因此繳回400萬元,並查扣到張文毅在台北市與雲林購買的房產,總計查扣1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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