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鎚砸腳趾 索百萬遮羞費

出版時間 2013/11/15

李嫌因組織犯罪遭判刑入獄,出獄後於新竹地區經營餐廳,實則重操舊業,派小弟設局、強逼被害人簽本票,再暴力討債,昨拘提李嫌等七人到案,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傷害等罪嫌法辦。
陳姓被害人(四十一歲)報案說,今年八月向李嫌手下的妻子借十多萬元,卻被誣指與其妻有染,他不肯公開致歉洗門風,竟遭電線綑綁、黑色塑膠袋套住,強擄到李嫌開的餐廳動私刑,不僅遭人持槍托痛毆,右腳大拇趾甚至被榔頭敲爛,他迫不得已叫女友籌措一百多萬元作為遮羞費,才得以離開。
警方指出,李嫌去年底覬覦同幫潘姓男子賭場利益,強行入股不成,栽贓對方詐賭,朝潘男住處、座車及檳榔攤開槍,甚至揚言追殺,反讓對方老大不爽。

今年三月李嫌駕駛千萬超跑、奧迪R8行經新竹科學園區,遭潘男的老大派人開七槍,送醫撿回一命。

陳姓男子被誣指與四海幫成員的妻子有染,他拒絕洗門風,遭人持槍托痛毆,右腳大拇趾遭持榔頭敲爛,支付100萬元遮羞費才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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