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出包 改全程退費

出版時間 2013/11/05
高鐵昨宣布放寬跳電事件的賠償規定。圖為旅客購票。黃世宏攝
高鐵昨宣布放寬跳電事件的賠償規定。圖為旅客購票。黃世宏攝

高鐵雲林站上周六上午十一時十六分供電異常,造成南下班次只能從台北行駛到台中,北上班次則只能從左營行駛至嘉義,直到下午一時三十九分才搶修完成。高鐵為此取消五班次,另有三十二班次延誤逾五分鐘,總計三萬二千名旅客行程受影響。

不過,高鐵原只願退還未搭乘區間的車票,因行程延誤改搭自由座加班車的旅客也不予退費,引發民眾不滿,昨原訂審查交通部總預算的立院交通委員會因此砲聲隆隆。立委除拒審交通部預算,要求台灣高鐵董事長歐晉德列席說明。立委陳根德批高鐵賠償不合理,「如同麵吃到一半,發現有蟲,竟只賠半碗。」立委盧嘉辰質疑高鐵再三出包,危機處理等於零,還敢漲價。
因公幹到香港的歐晉德昨下午趕回立院,鬆口同意從寬賠償,行程被迫中斷旅客將可全程退費外,當天十一時十六分至一時三十九分的所有旅客,都可獲一張不限搭乘區間的半價乘車兌換券。高鐵預估將新增逾三千萬元賠償支出,但立委並不滿意,除提案通過要求高鐵三天內將賠償提高為一張免費乘車兌換券,也通過提案要求交通部慎重考慮撒換高鐵董事長歐晉德。

高鐵董事長歐晉德(右)昨在立院備詢時公開道歉。圖左為交通部長葉匡時。林啟弘攝

對於高鐵公司上周六表現,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痛心,並指高鐵表現太令人失望,有必要好好檢討維修保養。他並要求高鐵公司月底前提出相關優惠方案。
據高鐵局統計,高鐵營運六年多來,共發生一百八十二件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造成列車取消或延誤三十分鐘以上有六十四件。
民眾陳小姐說,為什麼高鐵每次都要被罵才願提出補救措施,民眾不是乞丐,高鐵應建立延誤賠償的標準作業。消基會指,延誤賠償本就應從寬認定,高鐵公司甚至應賠償旅客的時間損失。

●原賠償規定:
◎中斷行程的旅客,只能退未搭乘區間的票價
◎列車到站時間較原訂時間延遲逾30分鐘但未滿60分鐘,可退半價費用或換領不限乘車區間的半價乘車票兌換券1張
◎列車到站時間較原訂時間延遲逾60分鐘,可全額退費或換領不限乘車區間的免費乘車票兌換券1張
●放寬及新增賠償
◎中斷行程離站的旅客,可:獲全程退費
◎本月2日11時16分至下午1時39分,受影響的3.2萬名旅客另可獲1張不限乘車區間的半價乘車票兌換券
●期限:1年內持票根或購票證明至車站辦理,未有票證等證明洽客服人員
●查詢管道:www.thsrc.com.tw
資料來源:高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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