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會濫編20億獎金「刪不怕」

出版時間 2013/10/14

依規定,公務員每年享有一點五個月年終獎金,及最高一個月績效獎金,合計最多二點五個月。但根據明年度預算書,公立醫院醫師可另外領不開業獎金;內政部編有土地測量獎金、警消工作獎金、替代役男獎金、入出國移民署工作獎金;財政部有稅務獎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有績效獎金。
衛福部次長林奏延解釋,因公家醫院待遇較低,為能留住醫師,因此另外再補發不開業獎金。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也說,有些工作危險性高,須另外核發獎金鼓勵,這些獎金都有時代背景,並未濫發。

但藍委羅淑蕾表示,公務員本來就有份內應做的工作,既然已經有績效獎金,就不應該再巧立名目編列其他業務獎金,「請公務員做事,難道還要另外給獎金?」且像警消獎金,有些內勤也可領,根本是人人有獎,發放浮濫,該刪的還是要刪。
綠委黃偉哲說,沒有法源依據的獎金就該全刪,即使有法源依據,但沒有核實發放,也應考慮刪除。

◎各部會編列的醫師不開業獎金
17億9306萬7千元
◎內政部土地測量獎金、警消工作獎金、替代役男獎金、入出國移民署工作獎金
2億5972萬8千元
◎財政部稅務獎金
1億6037萬6千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績效獎金
1億338萬2千元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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