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圖2)昨到北檢說明他告發馬英九(圖1,資料照片)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理由。呂志明攝
黃帝穎表示,行政院前院長陳冲去年在立法院答詢時曾說:「他請教過馬總統,總統說實際上每年捐款超過薪水的半薪。」但總統月薪只有47萬元,每月平均卻可存48萬元,其中每月就有約24萬元不明財產。
總統府人士當時回應,2011年7月公務員調薪3%後,馬總統月薪同步增為約47萬6000元,而從2011年12月到隔年7月,其間經過農曆春節,馬總統與全國公務員一樣有年終獎金,薪水進帳389萬元扣除約71萬元年終後,平均每月約存40萬元,因馬總統沒太多消費,理財方式也只有儲蓄,可完全攤在陽光下。
但即使月存40萬元,黃帝穎仍質疑馬英九多出來的不明財產可能涉及不法,並強調《憲法》雖明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也就是所謂的「刑事豁免權」,但只是「暫時」而已,昨仍當庭遞狀聲請北檢對總統府扣押國務機要費使用明細,並以證人身分傳喚陳冲到案說明,藉此保全證據。
黃帝穎
黃指出,馬總統日前才痛斥王金平「不尊重司法」,但自己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卻一直迴避問題,呼籲馬主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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