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小姐說,依勞委會職訓局所公告的僱主聘任外傭申請程序中,為保障本國勞工,符合招募外傭的僱主須先登報向求才3天(未開放網路求才),且招募期要達21天,若找不到適當本國勞工才能進一步申請外傭。洪小姐說,她花8千元登報3天,再等近20天,才來一名就服中心推薦的63歲應徵者,「她來面試時,看到我家有老有小,自認沒法勝任。」洪小姐認為,招募限期不用那麼久,10天較合理,且網路發達,「讓僱主用網路徵才更便利。」另名今年聘到外傭的邱小姐也說,她登報等待21天內才來3人應徵,「兩人年紀太大,抱不動老人;一個20歲出頭男生沒工作經驗,我不放心讓他照顧老小。」她認為招募期7天就好,「拖太久只是空等。」
據台北市就業服務處表示,6、7月統計家事服務類有722個職缺,媒合工作成功204人,職缺仍多。人力業者朱志成說,國人對從事高勞力、低成就的幫傭工作意願低,現行聘任外傭之前的本勞招募期規定效益不高。人力仲介協會理事長劉盛澤說,職業婦女工作家庭兩頭燒,甚至放棄原本工作,縮短招募期可加快婦女重返職場,有助提升經濟力。
面臨老齡少子化社會情況,家庭照顧者總會理事長、文大社福系副教授陳正芬說,政府對幼托及老人長照做得不夠好,縮短國內勞工招募期、增加求才管道,可減輕有照護需求家庭的等待焦慮,「但招募期再短還是要時間,政府應有配套,如派遣勞工方式,做銜接時期的喘息服務。」
◎僱主須符合16點專案資格,至就服中心登記
◎僱主登報本勞求才資訊3天
◎第4天起,招募本勞應徵期間21天
◎21天期滿,僱主應檢具資料送就服中心
◎就服中心審核約7天,核發求才證明
資料來源:勞委會職訓局
職訓局副局長廖為仁說,勞工政策以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優先,對外傭招聘有管制必要。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陳瑞嘉說,2010年已將招募期從30天減為21天,現評估民眾需求及求職情況,正修法調整為登報3天、招募期減為14天及新增就業e網徵才,招募期維持21天,新修法預計最晚10月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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