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託警尋親 姊拒相認

出版時間 2013/08/29
警員陳治民收到受刑人來信要找親生父母。蕭夙眉攝
警員陳治民收到受刑人來信要找親生父母。蕭夙眉攝

陳治民上月底收到因強盜案服刑的陳姓受刑人(四十三歲)來信,提及自幼給人領養,僅知親生父母居住高雄,二十五年前見一面就失聯,他從《蘋果》報導得知,陳治民幫助一對失散三十年的金姓父女團圓,希望陳治民幫忙找家人,強調「自己的養父母都已過世,只有親情才是根本。」
陳治民透過戶政、監理系統,一天內找到陳姓受刑人的姊姊,但其姊強調,陳姓受刑人早年涉強盜、竊盜、吸毒,常向生父、生母要錢,家人受不了打擾而數度搬家,目前父母已離異,都過得好好的,「暫時不想認他。」
陳治民將該訊息轉達監獄人員,陳姓受刑人得知後雖然失望,仍寫信向陳治民道謝。陳治民感嘆,雖替對方找到家人,「但家人不肯認,一切就只能隨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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