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幫幫忙:車禍原因 警竟「無法分析」

出版時間 2013/08/29
許先生車左後方有遭擦撞痕跡。翻攝畫面
許先生車左後方有遭擦撞痕跡。翻攝畫面

今年6月,我與好友相約出遊,轎車借友人駕駛,我與另兩名友人坐副駕駛座與後座,行經台二線瑞芳段,二線道縮減,我們從外側欲切入內側車道時,突遭曳引車從左後方撞擊,花近兩萬元修復。隔月向新北市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本月拿到正式書函,原因竟是「車輛位置不明,無影帶及目擊證人,暫無法分析研判。」讓我無法接受。

事故發生後,自小客在未標繪定位下移車,且雙方各執一詞,曳引車駕駛自稱靜止不動,遭自小客從外側切入,擦撞曳引車右前側;轎車駕駛則稱被曳引車擦撞,加上現場無監視器,雙方也無法提出有利證據,故無法研判可能肇事原因,民眾如對警方研判結果有疑義,可向新北市交通裁決處付三千元申請鑑定。

民眾報案常碰到處理警察推拖拉,不是吃案就是沒下文,讓民眾感到很無奈,《蘋果》每周一到周五推出「大人幫幫忙」系列,幫大家問個清楚,也歡迎大家向《蘋果》爆料專線0809-012-555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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