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南台灣廣播教父」之稱的石川,因感情糾紛被告上法院。資料照片
石川(本名石秋清,六十四歲)以招牌節目「青春劇場」走紅南台灣,事業版圖包括《下港之聲》等六家廣播電台。吳勤娜(四十四歲)提告指稱,她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與石川宴客結婚,育有三名子女,但石川遲遲不辦結婚登記,只認領小孩,她才發現石與她結婚七個月後,竟登記與朱女結婚,但朱、石並無公開結婚儀式,婚姻應不成立。
朱女則拿出她一九八一年與石川在屏東舉行婚宴照片,表示因顧慮石川演藝生涯,才遲遲未辦登記,加上當時喜宴賓客作證,法官認定朱女與石川早在三十二年前有公開結婚儀式及證人,婚姻有效,因此判吳女敗訴定讞。昨聯繫不上石、朱、吳三人,不知其回應。吳女先前另告朱女偽造文書,但因石川嗆:「誰要是爭名分,就不理誰。」吳女才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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