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相神似王永慶的羅文源(五十七歲)昨說:「感謝最高法院願讓本案公開辯論,希望最後判決能樹立指標,讓許多像我一樣尋根認祖的非婚生子女,獲公平對待。」二、三房子女律師林永頌則說:「我方尚未決定是否同意公開辯論。」
事實上,王永慶二房長子王文洋去年已公開承認羅文源三姐弟是親手足,並退出訴訟,但其他子女包括二房子女王貴雲、王雪齡、王雪紅、王文祥及三房女兒王瑞華、王瑞瑜、王瑞慧、王瑞容共八人,仍堅持上訴,希望逆轉改判羅文源三姊弟無繼承權。
最高法院上周已寄發通知,要求雙方九月二十八日出庭,針對「認領無效可否轉為收養」、「什麼條件可轉為收養」、「轉換時間點、適用法律為何」、「被收養人為成年人、未成年人、七歲以下未成年人有何不同」等四項辯論意旨,先具狀表示意見。
王永慶二○○八年病逝後,羅文源三姊弟提起「生父死亡後認領」訴訟,主張有繼承權,但二、三房子女堅稱三人已被羅景祺「收養」,無權繼承王家遺產。
一、二審判決認為,一九五二年羅文源三姊弟母親林明珠(已歿)十七歲時,與已有二房的王永慶交往並陸續生下三人,後因王永慶與三房李寶珠交往,林女憤而分手,事後林女雖嫁給羅景祺,且三子女跟著姓羅,但高院認定王永慶仍買屋、付錢養育小孩,三姊弟並未被收養,去年判三人勝訴。
一名高院法官表示,最高法院挑選王家子女爭產案開辯論庭,可能想針對「認領」與「收養」有衝突時的繼承效力,作出統一見解。
★羅文源3姊弟
.自幼長期受生父王永慶資助撫育,就業亦受王照顧,王有認領事實,3姊弟依法為王的繼承人
.王認領事實在先,且從未間斷,羅景祺認領3人屬無效,亦非收養
★王雪紅等8人
.羅文源3姊弟未滿7歲時,由羅景祺辦手續認領,實為收養,3人無權繼承王永慶遺產
.3姊弟被羅認領後,王並未繼續資助撫育3人,顯已由羅收養撫育
資料來源:高院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