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騎驢找馬」被炒 獲判賠

出版時間 2013/08/01
威德數位公司表示不會上訴,但要追回給員工的資遣費。鄧玉瑩攝
威德數位公司表示不會上訴,但要追回給員工的資遣費。鄧玉瑩攝

僱主王偉任表示:「她半年來真的沒有達到業績,身為電訪業務竟在上班時間跟公司重要客戶說要偷雞摸狗,嚴重毀損公司形象。任何一個老闆看到這樣的MSN都會很難受吧!」
王說既然法官認為雙方僱傭關係存在,他另會向潘女要回資遣費等一萬二千元,王表示不會上訴。昨潘女不在住處,不知回應。

潘女提告,偶與朋友用MSN聊天、抱怨,在現今職場很常見,並未影響工作,這樣就被解僱不合法;公司反駁,潘女業績不佳,幾乎天天遲到、又有騎驢找馬心態等,已無法勝任工作,發資遣費和預告工資給她,已合法終止勞動契約。
僱主則稱,潘女每個月業績都未達標準,所以未曾積欠她業績獎金,而公司依勞動契約規定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也發給資遣費和預告工資,雙方終止勞動契約後,潘女隨即到其他公司任職,只有短暫15天沒有工作。
台中地院認為,潘女僅一個月無業績,也以延長下班彌補遲到,雖上班用MSN聊天不妥,但她表達換工作的想法和意圖,並未因此嚴重侵害公司權益而達到必須被解僱的程度,由於潘女已另覓工作,所以判僱主要支付她待職期間的薪資三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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