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戴針孔眼鏡偷拍開庭

出版時間 2013/07/10

此案是國內首件針孔偷拍開庭還大膽po網的案例。記者昨走訪張女住處,她正在打包行李,她氣憤說:「台灣是個沒有公義的地方,決定離開。」、「我已跟檢察官說這是老花眼鏡,附有錄影功能而已,他們還是要來搶我眼鏡。」

據了解,慘遭「跨下踢桃」的陳姓法警,中招後仍盡力將張女壓制,不辱使命,被擊中的痛處到當晚才緩解不痛,但他未另告張女傷害罪。
四十九歲的張女是性工作者,在台中地檢署提告多起糾紛訴訟,日前被台中市警三分局以妨害風化罪嫌法辦,最後檢察官考量她是「一樓一鳳」的個人工作室,非經營應召站的淫媒,予不起訴。

張女戴的針孔眼鏡,鏡頭在眼鏡中間(箭頭處)。圖為同款眼鏡。林挺弘攝

但張女不滿被警方法辦,陸續對相關警員提告瀆職罪嫌,並將一輛寫有她對法務部等單位不滿的「抗議車」,長期停在法院前。張女開庭時涉戴針孔眼鏡多次偷拍檢方開庭偵查秘密,還將內容po到YouTube網站公開。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許,張女控告國泰人壽保險妨害名譽案開庭時,檢察官發現張女使用針孔眼鏡偷拍,當庭命陳姓法警將眼鏡取下查扣,張女抗拒,作勢欲咬陳男的手,還出手揮擊到他臉部,踹他下體,陳男仍將她壓制,連同趕到場的法警將她逮捕。

張女被起訴妨害公務、妨害祕密罪,均可處三年以下徒刑,違反《個資法》可處兩年以下徒刑。至於她告警員的部分,都不起訴,她的「抗議車」因長期未繳停車費遭拖吊,她另有多起提告案件也不起訴。

張女戴針孔眼鏡偷拍庭訊內容,法警上前制止,張女竟揮拳毆打,踢法警下體。

◎針孔眼鏡因鏡架須暗藏鏡頭甚至電池,通常造型上會較寬厚
◎可用肉眼觀察對方所戴鏡架的中央或邊緣有無針孔鏡頭
◎可觀察對方舉止有無異狀,如不時碰觸、調整鏡架方向、神色有異等
◎使用反偷拍偵測器材偵測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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