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改重判9年8月

出版時間 2013/06/01

同案被告財務長張明田、法務長鄧彥敦與副總林祥曦,各判7年半到8年半不等,據了解,3人均已回中信任職。至於陳俊哲、林孝平2人,案發後逃亡遭通緝,昨未宣判。

辜仲諒另被控涉嫌非常規交易、內線交易兩部分,因犯罪證據不足,且辜等人的同一個行為已構成背信等罪,法官因此未再宣告這兩部分無罪。
一向被視為中信金接班人的辜仲諒,被控在2005年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期間,和妹婿、中信金執行長陳俊哲等4人聯手,為達成轉投資兆豐金目標,大舉買下122萬張兆豐金股票。辜為求日後能操控股價,又透過中信銀香港分公司,向巴克萊銀行買高度連結兆豐金的結構債約115億元。
後來為避免遭金管會查出中信持有兆豐金股數超過法定上限,辜急著脫手結構債,但因脫手會賠本,於是由陳俊哲出面買下資本額僅1美元的紙上公司「紅火」,中信再把結構債全賣給紅火,等金管會核准中信轉投資兆豐金後,利多消息使兆豐金股價上揚,紅火再申請贖回結構債,價差獲利約10億元。

中信金控(圖)插旗兆豐金衍生風波,集團少東辜仲諒官司纏身。資料照片

直到金管會調查後,辜才陸續把獲利匯回中信金,辜仲諒與陳俊哲等6人因而遭起訴。一審時法官根據辜仲諒自白,認定辜侵吞其中3億元,用來填補先前自掏腰包送政治獻金2.9億元給陳水扁夫婦的損失,依《銀行法》背信等罪判辜9年徒刑。
辜上訴後辯稱,資金調度都是由陳俊哲處理,並稱:「中信對我來講是個家,我沒必要在自家偷古董。」但法官認為,辜曾簽署多份交易文件,顯示他具主導地位,至於紅火則是陳俊哲特地買來操作結構債的紙上公司,與中信金毫無關係。
判決指出,辜等人未經董事會同意,將中信名下結構債轉賣給紅火時,已構成背信罪,而紅火贖回結構債的獲利10億元,就是辜等人的不法所得。
判決還痛批辜仲諒,「嚴重危害中信利益、擾亂金融秩序,造成投資人受損後,全盤諉責於在逃共犯」,因此加重改判辜9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1億5千萬元,罰金若改成服勞役,1天可折抵13萬元。
中信金控昨晚發表聲明表示,「依據公司的調查,紅火公司為中信金控的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紅火獲利的10億元也歸中信金控所有,公司未受損失。相信司法終將還他們公道。」

一、二審判決對照

辜的律師團昨也發聲明,「紅火公司絕不是私人金庫,辜沒從紅火拿一毛錢,中國信託也沒有損害,會上訴爭清白到底。」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指「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上訴。」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說:「未接到判決書,對於仍在職的中信涉案主管,暫無法判斷是否給予停職處分。」

★年齡:49歲(1964/07/31)
★現職: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
★婚姻:與元配羅惠玲育有2子;另與女友錢靖雯育有1女
★學歷:
.東吳大學日文系畢業
.美國華頓商學院企管碩士
★家世:
.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歿)長子,
.弟辜仲、辜仲立掌開發金、中租企業團
★身家:除中信金相關持股,另投資過中嘉電視,近期新增綠能生技產業,美日台等地總資產逾百億
★經歷:中信金副董事長、中信銀董事長、中信金總經理

★2005年:擔任中信金副董事長,宣布購併兆豐金,卻違規用紅火公司預先鎖定兆豐金股權
★2006/09:赴美領取艾森豪獎學金,因紅火案爆發不敢返台,被迫辭去中信金副董事長等職務
★2006/09:遭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滯留美、日
★2008/11/24:特偵組策動下從日本回台,訊後交保;轉任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
★2010年:辜仲諒與女友錢靖雯生下一女,辜與妻子羅惠玲傳婚變
★2010/10/17:紅火案一審宣判,辜遭判9年
★2012/10:宣布以175億元收購壹傳媒集團
★2013/03:壹傳媒交易破局,辜仍有意收購媒體
★2013/05/31:紅火案二審宣判,辜遭判9年8月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蘋果》全新四大主題新聞信 盯緊疫情及重要新聞 訂閱完全免費
點我訂閲新聞信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