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副總 盜領遺產判8月

出版時間 2013/05/17

鄧其樂的母親二○○九年間過世,鄧私自領取母親保險箱內物品,並領走母親銀行存款四十九萬餘元;隔年九月鄧父過世,鄧又偷拿父親印章,私自解除父親一千一百零五萬元定存;又假借已取得雙胞胎妹妹的授權,委託不知情的代書辦理遺產申報,並獨自繼承金寶山陰宅,鄧的妹妹得知後提告。
鄧辯稱,是父親指示他領取母親財物,加上不懂法律又擔心逾期,才會擅自申報遺產。台北地院考量全案起因於遺產糾紛,鄧行為雖不當,但事後已將遺產分配給妹妹,考量他坦承犯行輕判八月。台新金表示,此為個人行為,公司暫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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