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海洋局副局長李錫冰表示,「正昌發2號」漁船為船長孫居民(51歲)與親友合資,僅船長等兩人為台灣人,其餘4人為外籍漁工,由於目前正處漁汛期,該船上月10日從宜蘭南方澳出港,前天深夜於日本石垣島海域越界16浬處捕魚,遭日本水產廳所屬的漁業取締船「東光丸」攔截並逮捕。
漁業署指出,昨凌晨接獲駐日代表通報「正昌發2號」越界捕魚,船長孫居民遭日本官方裁定以401萬6千日圓(約台幣118萬元)擔保金交保,並於下午近2時釋放人、船,漁船獲釋未回台灣,仍持續捕魚,事發後已向親友聯繫報平安。
農委會表示,「台日漁業協議」簽訂後,已引起日本琉球漁民不滿,日方已表明會將漁民巡務船由原本5艘增為10艘,呼籲漁民不要再越界捕魚。
日本公務船攔查「正昌發2號」漁船時,僅以跑馬燈與擴音器要求停止作業,與日前菲律賓公務船未警告,直接對我國漁船「廣大興28號」開槍掃射大相逕庭,網友諷刺說:「文明法治就是罰錢,野蠻國家就是開槍擄人殺人。」
另南方海域昨也一度緊張。海巡署指出,屏東琉球籍遠洋漁船「龍旺利97號」,10年前由船長曾新興帶3名菲律賓籍漁工離台作業,近日於泰國海域捕撈旗魚後,返台欲進行機件維修,行經越南本島東方175浬處,遭8艘越南籍公務船包圍報案。
海巡署指出,昨天清晨近6時接獲「龍旺利97號」求救電話,船長曾新興指稱遭越南公務船以探照燈照射、逼近,打手勢要求往越南方向行駛,擔心對方會上船搜括財物,期間衛星電話一度失聯,讓海巡人員相當緊張。
海巡署調派「巡護1號」準備前往時,又接獲船長電話說,已經掉頭往台灣方向行駛,越南公務船沒有再跟上來,預計大後天抵達琉球大福漁港。
高雄籍漁船「正昌發2號」昨在日本石垣島海域越界捕魚遭拘,船長孫居民被日本水產廳裁罰後,人船獲釋。
★mc12355:重要的是懲兇以及漁業談判,不然道歉完,明天報復漁民。
★iori35i:以馬軟這種態(度),國民除了幹還是幹。
★mimily0504:公開殺人想私下搓掉,可恥!
★hollisters:開戰啦,沒誠意。
★jessica805:如果馬英九在72小時結束向菲律賓宣戰,小妹就在台中火車站的宮原眼科請前100推一百球冰淇淋。
★babla:該譴責的是他們的政府,而不是這些小老百姓。
★sam0303:(台菲關係)已經惡化了,不道歉就是打。
資料來源:PTT實業坊(telnet://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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