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拆小避採購法 圍標綁標弊端難防

出版時間 2013/01/12

陳宇源指出,一般政府招標分為工程類、財務類、勞務類,一般勞務類依人頭算,較難有弊端,工程類與財務類較可能發生圍標、綁標、洩底標,甚至做假工程或假採購,如以同一工程重複發包,再進行假驗收或驗收項目、數量不符,甚至濫竽充數,再虛報帳目核銷。
「綁標」是限定規格、廠牌或指定廠商,設定嚴格標準,只讓特定廠商能投標,得標率幾乎是百分之百,如最近的國立大學教授假發票案,由教授向學校提出限定規格或廠牌儀器建議,因事前教授已與廠商議好價格,獨家代理該儀器的國揚儀器公司或其子公司等以高價得標後,即可賺差價。

「圍標」則如芳苑鄉長林清彬案,找白手套陪標,讓特定廠商得標後賺取回扣。另也有將大標案拆成數個10萬元以下小型工程,即可不用公開招標,以迴避《政府採購法》規定,另有找配合廠商先洩露底價,該廠商即可輕易標得該案,各式各樣手法都有,許多包商都需付出代價,勢必在工程上偷工減料才有賺頭,倒楣的還是納稅人。
記者鄧惠珍、詹智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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