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鄉長竟交保 檢要抗告

出版時間 2013/01/07
芳苑鄉長林清彬涉貪,昨被法官裁定六十萬元交保。詹智淵攝
芳苑鄉長林清彬涉貪,昨被法官裁定六十萬元交保。詹智淵攝

彰化地院發言人余仕明說,檢察官只針對林清彬收受四十五萬元廠商賄款當場被逮一案聲押,因廠商坦承行賄,收賄過程檢調人員蒐證完整,加上檢方沒提出林清彬另涉其他工程弊案事證,法官才認為林清彬已無逃亡、串供之虞,裁定交保,收押陳姓父子是因另涉其它工程弊案待釐清。

彰化縣調查站接獲檢舉指稱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工程弊案,經監控一年多,發現自二○一一年七月起,芳苑鄉公所發包的工程,幾乎都由特定廠商得標,懷疑林清彬涉及在十幾起公共工程回扣案收受回扣,金額超過三百三十萬元;上周五檢調人員跟監林清彬公務車,發現他在車上收受廠商賄款,立即收網逮人,扣得四十五萬元現金,檢方前天深夜以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林清彬(五十二歲)、白手套陳武雄(六十九歲)、陳尚圓(四十歲)父子及行賄廠商謝宗哲(四十四歲)等四人。
歷經五小時羈押庭攻防,法官昨清晨五時許做出裁定,林清彬聯絡家人帶六十萬元現金到法院辦交保,返芳苑鄉後就到廟宇上香拜拜,林清彬昨中午回到家後,關心訪客不斷,面對媒體詢問,他強調會找機會向鄉親說明。

芳苑鄉多名不具名的代表及村長指出,他們對於林清彬收回扣遭活逮一事都很訝異,因為林清彬平日勤跑基層,地方每有災害發生,他一定會到場會勘,施政口碑頗佳,因此得以輕鬆連任鄉長,同時規劃這任鄉長卸任後,轉戰縣議員,這陣子積極跑攤,把服務觸角擴及鄰近鄉鎮,沒想到他竟會涉入工程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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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年齡:52歲
婚姻:已婚
黨籍:中國國民黨
學歷:王功國小、草湖國中、二林商工
經歷:芳苑鄉農會專員、第15、16屆芳苑鄉長
資料來源:芳苑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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