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護士控同事 熊抱摸胸

出版時間 2012/12/27

受害劉姓女護士(三十五歲)在該醫院工作四年多,伸鹹豬手的董姓醫師助理(五十七歲)到職一年多,負責協助醫生幫病人插管等侵入性治療,兩人雖隸屬不同單位,但在同一診區工作。
劉女向《蘋果》指控,董到職後就常對她言詞騷擾:「妳男友年紀比妳小,不會疼妳的啦!」或「妳工作好辛苦該轉行了、我帶妳去大陸!」讓她覺得不舒服。

劉女說,今年三月間與同事聊天時,提及她不知道地下室護士櫃密碼鎖的使用方式,董突然自告奮勇,帶她到地下室示範如何操作,怎料換她實際使用時,董竟趁機從後方對她熊抱、雙手抓胸,她嚇得大喊:「學長你不可以這樣!」但董仍不放手,她倉皇蹲下身掙脫逃離,因擔心無人目擊過程口說無憑,未向院方舉發其惡行。
劉女指出,之後董仍不時對她言詞騷擾,九月她和同事聊到與男友分手一事,董聽聞竟異常興奮,十月某天凌晨在急診室值班時,因病患較少,她一人在工作間整理資料,聽到董的腳步聲連忙起身要離開,卻被董從正面熊抱,她奮力掙脫,隔天怒向護理長通報,希望能將她與董隔離工作。

劉女氣憤表示,董被院方約談時,他全盤否認或稱不記得,後院方雖成立性騷擾案,但僅對他進行輔導矯正,三個月後再追蹤情形,她仍得每天擔心害怕地與董共事,曾聽聞他也刻意對其他女護士搭肩、摸手,上月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
警方表示,董嫌到案後否認犯案,反指劉女誣告,訊後將該案依性騷擾案件函送。
院方則指出,性騷擾案不便說明。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認為,輔導、治療性騷擾加害人並非唯一處理要件,院方應考量被害人處境,將兩人隔離工作,劉女對院方處理方式不滿,可向新北市勞工局提起申訴,也呼籲遇職場性騷擾勿吞忍,勇於舉發保障工作權益。

.勞委會服務專線:0800-085-151
.台北市勞工局:(02)2720-8889
.台中市勞工局:(04)2228-9111轉35205
.台南市勞工局:(06)632-0310
.高雄市勞工局:(07)812-4780
.婦幼保護專線:113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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