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賣淫李姓婦人(34歲,中國湖南人)嫁至台灣多年,與夫育有1子,交由蘆洲區的親友照顧,夫妻倆則在三重區重陽路租屋,開起「凱蒂個人指油壓工作室」賣淫,李夫平時就在工作室收帳、記錄恩客資料,李婦就在旁邊的房間提供性服務,但李夫卻辯稱自己從事木工,不知妻子賣淫。
警方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稱在網路部落格上發現李婦掛羊頭賣狗肉,假借指油壓工作室名義,實則提供色情服務,李婦在部落格上張貼多張清涼照,只見她換穿比基尼泳裝、爆乳緊身裝、性感內衣、水手服,搔首弄姿擺出性感姿勢,還強調自己身高160公分、體重46公斤,擁有D罩杯的好身材,曾在北市的制服紓壓館工作4年,可透過手機與即時通預約,恩客首次消費2200元,熟客優惠價2000元。
警方暗中進行監控,發現李婦僅周休1日,周日到周五幾乎足不出戶,看似預約滿檔,三餐都由丈夫負責跑腿買便當,正當警方準備收網之際,李婦疑似有所警覺,不但關閉部落格,還開始拆卸監視器及屋內電腦設備。
本周一晚間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扣4本工作筆記本、各式性感「工作服」、皮鞭、麻繩、潤滑劑等證物。
警方從記載得密密麻麻的筆記本中發現,李婦經營色情工作室至少1年時間,上門光顧過的恩客超過200人,筆記本還詳細記載恩客的基本個資、綽號、身高體重、癖好,如小帥、斯文、可愛、無女友、愛聊天等,甚至還記錄了「被虐」、「舔腳」、「舔尿」等光怪陸離的性癖好。
警方表示,現場雖未查獲性交易,但所有證物讓李婦無法自圓其說,只好坦承經營色情按摩,而其夫卻聲稱不知妻子從事性交易,但警方監控1周來,他外出僅為張羅三餐,不曾出門工作,不可能不知道妻子賣淫,因未當場查獲他涉嫌媒介,只能先將他列為關係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李婦1500元。
◎成立色情工作室的部落格,張貼各式性感服裝清涼照
◎開放手機、即時通預約,強調「按要即時」
◎可換穿泳裝、水手服、爆乳裝進行角色扮演
◎提供皮鞭、麻繩等SM道具助「性」
◎首次消費2200元,再次消費折價200元
資料來源:新北市警局
賣淫妻攬客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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