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警分局偵查隊長曾煥東表示,這件擄人案好笑的是,這4名嫌犯在恐嚇信中竟說「如7日內拿不到錢,還是會把你兒子放了。」從來沒看過這麼離譜恐嚇勒贖信。
警方指出,被擄施姓少年(14歲)家中開設紡織廠,是家中獨子,平日出手闊綽,身上隨時帶有上萬元零用錢,喜好在校花錢當老大,請同學吃喝,並且在住家附近宮廟與陣頭友人廝混。引起同校今年畢業的2名施姓、黃姓及尤姓學長等4名少年(都15歲)覬覦,共同策劃綁架,上周五下午2時,由嫌犯3人在施姓少年住家附近堵到人後,恐嚇說「你要乖乖配合,不然要打斷你的手腳」,帶往一處空屋拘禁,並準備膠帶、童軍繩。
尤嫌趕來會合後,先恐嚇施姓被害人寫下恐嚇信,內容為「爸爸我是你兒子施XX」、「趕快拿錢來救我」後,嫌犯又在恐嚇信中空白處寫下:「你兒子被我綁來,12/2下午3時前,要將5000萬放在某國小涼亭內,如7日內拿不到錢,還是會把你兒子放了」,由黃嫌寄恐嚇信給家屬,事後尤嫌離去,其他3嫌以膠帶封住被害人口、眼,並以童軍繩綑綁雙手。
當晚9時,看守施姓被害人的3嫌,因天氣寒冷、加上空屋內髒亂,3人萌生放棄勒贖念頭,就將施少釋放,施少獲釋後,未返家竟若無其事跑到宮廟混。
隔天下午1時,嫌犯們想到恐嚇信已寄出了、恐東窗事發,因此又跑到宮廟再找到施姓被害人。由其中1嫌犯騎機車載施姓被害人到一家汽車旅館投宿,昨午施姓被害人趁看守他的嫌犯洗澡之際,用旅館電話打給姊姊求救,姊姊報警,警方救出被害人,同時向郵局查扣尚未寄達被害人家中的恐嚇信,並逮捕4名嫌犯。
落網施嫌向警方供稱,4人都未升學且無業,認為被害人家裡有錢,肉票家屬有能力、可輕易支付,因此勒贖5000萬元現金,得款後每人也能分1000多萬,被捕後還可拿錢請律師擺平官司,並有剩餘金錢可當安家費。
嫌犯將施姓少年擄到空屋後,逼迫寫下5000萬元勒贖信,並以平信寄出。
.掌握小孩在校、上下學安全與行蹤,要求孩子外出要交代去處。
.不要給孩子太多零用錢,避免養成出手闊綽習慣,成為目標。
.交代孩子在外不炫富,勿與他人談論家中經濟情況。
.孩子衣著勿奢華、出入勿以名車接送,引人側目。
.注意孩子交友情形,避免與無業、遊蕩者往來。
資料來源: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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