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立單位員工數逾34人,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數3%;私立單位員工數達67人,進用身心障礙者不得低於員工總數1%。
該法也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不得少於1人,否則業者須依未足額人數,繳交每人基本工資18780元給勞保局。
勞工局每月均公布企業聘用身心障礙員工的情形,昨天公布的是8月份調查結果。結果顯示,8月份前10名違規均為知名企業,如台灣麥當勞總公司應聘用27名身心障礙者,只進用6人,差額達21人;餐飲業者三商行與台灣大不足數均為14人、並列第2名。
勞工局表示,前10大業者近2年都持續違規,例如7月麥當勞不足的聘用人數為18人,也居違規第1名。
麥當勞公關部副理謝依婷說,餐飲服務須體力及工時,對身障者及僱主是大挑戰,才未足額聘僱,將增聘。台灣大公共事務處處長阮淑祥回應,盡速改善。昨至截稿前,記者未能取得三商行回應。
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前10大機關名單
勞工局長陳業鑫昨指,違規業者應可調整工作內容及環境,增聘身障者。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專案經理陳明里批,這些企業人資單位不用心,要檢討哪些職務可釋出讓身障朋友做,早期麥當勞有僱身障者,現越來越倒退。民眾黃適德說,知名企業賺錢卻不盡社會責任,很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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