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書贈仿冒品 何飛鵬不起訴

出版時間 2012/10/24
何飛鵬出版雜誌附贈仿冒揚聲器挨告,昨獲不起訴。資料照片
何飛鵬出版雜誌附贈仿冒揚聲器挨告,昨獲不起訴。資料照片

城邦法務部經理邱大山及果舖公關都表示,尚未收到不起訴書,無法評論。檢察官指出:「何飛鵬、林家韻進口山寨版號角揚聲器而侵害果舖專利或其他私權,應循民事途徑解決。」律師楊宗展也說:「果舖除應盡快變更商標權範圍,另可依《民法》侵權行為及《商標法》規定,向兩人請求損害賠償。」

果舖控訴,去年七月城邦發行《旅人誌》時,透過三十三歲林家韻經營的日昇昌環球貿易公司,從中國進口二千個號角揚聲器並隨刊附贈,不料,贈品無論外觀設計或產品上的Bone商標圖樣,都和果舖研發的號角揚聲器「Horn Stand」完全相同,因此怒告何、林違反《商標法》。

檢方認定雜誌附贈號角揚聲器(左圖),仿冒果舖產品(右圖)。翻攝網路

但檢方表示,商標權有特定範圍,須經註冊登記才能主張權利,而果舖註冊的Bone商標,僅限於「行動電話外殼及護套」,果舖雖主張「Horn Stand」也是手機護套產品,但檢察官認定,「Horn Stand」根本是適用iPhone4的擴音喇叭,且不具備一般手機護套的撞擊、掉落保護功能。
檢察官認為,隨書附贈的號角揚聲器,無論外型、功能、商標圖樣及讀音,雖都與果舖的「Horn Stand」堪稱相同,足令消費者混淆,但因「Horn Stand」不在Bone商標註冊範圍,只好將兩人不起訴。

◎現職: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數位出版聯盟理事長
◎學歷: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畢業
◎經歷:中國時報、工商時報、卓越雜誌等逾25年媒體工作經驗,曾任中華民國企業經理人協進會副秘書長、參與創辦商業周刊等雜誌逾50家
◎榮譽:1997年榮獲金石堂年度出版風雲人物、2008年出版《自慢2─主管私房學》累計銷售逾十萬本,為2009國際書展馬英九總統指定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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