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實在慘快,一晃眼,三年又八個多月過去了,之於《蘋果日報》廣大的讀者而言,一個專欄可以像是偶爾在菜市裡擦肩而過的路人,相看如識面,不記動心懷。但是對於作者來說,卻頗有可憶可嘆之處。我以專欄抨擊時政的文字夥矣!開筆寫時,頗有三分「參與公共事務」的自詡,有時引起了若干迴響,不自禁還會有「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的得意。
可是,日後再從電腦檔案中捲簾而下,字句掃伐,雖然遍及許多公共事務的領域,仔細思索起來,當局不動如山,倒是我輩不少原來還稱得上朋友的人物,由於在官場上逐漸顯露其顢頇無識,虛矯有謀,一旦揭文摘發,就連原先那麼一點兒稀薄的因緣或情誼都不必再撐持了。很難說我究竟是懊惱他們、痛惜他們、或是鄙薄他們──也許看人挑擔,不自作為,原來也就是逞我橫眉冷眼之一快而已。
更糟糕的是:時評文字寫久了,身上不免沾染些「公知」氣,彷彿天下正道,唯吾先之,動筆敲鍵,便義形於色起來。老實說,這德行之於一個慣寫舊詩、愛說故事的人想來,確也難看得很。回頭瞻顧,我之所以寫這個專欄,還是基於我和黎智英的私交。老黎返港我回家,天經地義之事。不過,兩百篇專欄寫了,豈能拂衣而去?總覺還欠下台一鞠躬,該說幾句告別言語。彷彿深巷犬吠,嘈擾街坊清眠,每於警夜倦勤之餘,仍然要咿唔幾聲。
壹傳媒登台十年,戳破了一個台灣人自以為成立的神話,那就是80年代以來,我們的傳播媒體、民間論述以及後來跟上的政府部門一再宣稱的:台灣已經是一個多元社會了、台灣已經是一個分眾社會了、台灣已經是一個後現代社會了。
很多方面也許看來多元的皮相森然:我們的孩子會想立志當麵包師或裁縫師,我們學會喝不知名的異國丘陵地忽然長出來的咖啡,我們可以生造出狂歡節似的桐花祭慶典,我們經常有機會讓達官顯貴左支右絀且不知所云……然而,一旦看到八卦,一旦追隨起狗仔窺伺與人肉搜索的工具,我們便立刻找到最方便而簡陋的道德武器,殺向那犯了過錯或露出馬腳的對象─搞了半天,台灣其實是個對人慾、肉體和罪沒有抽象思考能力的一元化社會;壹傳媒以其充滿窺探力和輕鄙心的動能,揭露了這一點。而後所有的傳媒都學會了、都迎合了;只不過當後者複製前者的時候,人們寧可不自覺為共犯,而只說老黎遙領風騷,還賺了鈔票。
我想:繼續留在壹傳媒的工作者還有全新的開始。只不過他們和所有對於傳媒還有一絲積極期許的人一樣,必須剝除淺薄偽善與媚俗的面目,那是真正多元價值的潛在敵人,而且常常是我們自以為成就之所在。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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