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吳姓男子(三十四歲,強盜、搶奪、竊盜前科)與曾姓女子(三十一歲)育有十一歲、四歲兒子及三歲女兒。過去十年吳男長期對曾女、小孩拳打腳踢,曾女不堪家暴聲請保護令,半年前帶三個小孩從花蓮搬到台中。
警方表示,吳男前天在台中豐原區找到母子四人,發現曾女與另名男子同住,吳男先找曾女外出喝酒,央求復合遭拒,深夜吳男溜入曾女家中,曾女報警。不料吳男情緒失控挾持四歲兒子,抓腳將兒子倒吊六樓陽台,揚言丟下威脅復合。
在警消勸說下,吳男才將兒子帶回屋內,接著從窗戶丟出電視、鍋子、電扇,再持剪刀刺傷兒子腹部,他大嚷:「不要過來,不然我跟小孩一起死。」男童嚎啕大哭,警消趁其不注意,破門制伏吳男。
署立豐原醫院表示,男童腹部兩處刺傷,深一公分,頭部有多處毆打造成瘀青,留院觀察。吳男被捕後不斷以頭撞地大哭,但昨酒醒又辯稱不知道發生何事,最後才坦承傷害小孩,被依殺人未遂、妨害自由、違反保護令送辦。台中地檢署以殺人未遂等罪將吳男聲請羈押。
血跡斑斑
吳男挾持、刺傷兒子的現場血跡斑斑。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曾女高職畢業,吳男學歷僅國小,女方家屬當年反對交往。多年前曾女向吳男求婚,吳男因經濟壓力拒絕,事後吳男也三度求婚,曾女因吳男不拿錢回家又家暴拒絕。曾家人說:「他是畜牲,配不上我妹妹。」
男童驚恐4歲男童腹部被家暴父刺傷表情驚恐,目前住院觀察中。張惠凱攝
中市家暴中心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表示,男童飽受驚嚇精神不穩定,將協助曾女並評估是否安置小孩。
●不要再以言語激怒
●傾聽當事者,以利舒緩情緒
●詢問當事者需求,軟化對立關係
●找親友或相關人士介入,化解當事者怒氣
●適時移開危險物品
●當事者情緒緩和後,可評估是否接受醫師治療
資料來源:精神科醫師王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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