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洪敏泰繼二○○三年被裁定管收後,第二度遭行政執行署聲請管收追討欠稅罰鍰,因此昨天當士林分署要將他移送法院時,只見洪面色凝重,急著打電話通知律師,面對記者詢問,僅不耐的說:「不要拍了。」未多做解釋。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管收一次三個月,得延長一次,也就是說最長可管收半年。
六十四歲的洪敏泰是集品視訊創辦人,產銷jipin品牌液晶電視,還曾擁有中華職籃球隊,曾二度風光創業,卻鎩羽而歸,慘賠數十億元,並積欠一億一千多萬元贈與、綜所稅款,遭法院裁定管收三個月,但二○○四年一月因宣告破產,未吐一毛錢就獲釋。
士林分署為追討洪敏泰欠稅,去年六月首度將他列為禁奢大戶,但洪敏泰去年十月卻因破產程序終結,一億多元欠稅一筆勾銷,只剩下三千兩百八十一萬餘元罰鍰待繳。去年底洪敏泰禁奢期滿,且期間查無豪奢行為,獲撤銷禁奢名單,但士林分署今年五月又接獲檢舉,指洪周周到澳門賭博,出手闊綽,甚至請朋友吃魚翅、出門搭乘百萬名車。
士林分署雖無法查明洪是否有赴澳門賭博,但根據他的出入境紀錄,發現光是今年洪就已出國十多次,且每月信用卡帳單高達數十萬元,懷疑他隱匿財產,除前天將他公告為禁奢大戶外,並要求他昨天到士林分署說明。
洪敏泰昨天上午開著友人的三菱汽車到士林分署,他向執行官坦承,今年確實數度搭機赴港、澳及大陸,但都是探訪親友,機票錢也是親友資助,否認豪賭。他並解釋,信用卡都是幫友人刷卡,再由友人償還卡債,沒有奢華行為。
洪敏泰並認為破產程序已終結,罰鍰債權應也消滅,堅稱自己沒欠政府半毛錢,還考慮要打行政訴訟。但士林分署認為,根據《破產法》規定,就算破產程序終結,罰鍰債務應仍存在,認為洪敏泰的說詞避重就輕,疑似隱匿財產,向法院聲請管收。
法官發現,洪每月刷卡達數十萬元,多購買非生活必需品,且出國次數太頻繁,認定生活確實豪奢,且洪幫友人刷卡說詞太牽強,且遲遲未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裁定管收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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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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