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政鴻疑助炒華隆地

出版時間 2012/09/06

但劉政鴻昨指報導「太荒唐」,將控告《壹週刊》加重誹謗;陳明朝則表示,華隆變更案要依法捐贈四成以上公設地,何來暴利?至於華隆土地變更案,劉政鴻說,經都委會合法審查,送內政部審議中。陳明朝則說,因跟劉縣長是多年好友,當初是優惠打八五折賣給劉妻,杜麗華還向銀行貸款一千萬元,這些資料都可查到。

華隆紡織頭份總廠四萬多坪土地,去年七月被法院拍賣,苗栗縣副議長陳明朝等人,集資以十四億多元標得。當時華隆有三百多名員工轉到目前由紡安公司承租的廠房工作,但今年六月,這批華隆員工不滿資方欠薪,不給全額退休金和資遣費,共兩億六千萬元,在紡安大門口展開罷工,迄今已九十三天。
據《蘋果》訪查,陳明朝等人在標得華隆土地前幾年,就先買下距華隆頭份廠百公尺的前中國纖維頭份廠三萬八千多坪土地,經都更變為住宅和商業區,興建二百七十六戶三層店面透天厝的「尚順廣場」,並引進大潤發進駐。前年底建案完工推出一戶要價二千五百萬元,劉政鴻的妻子杜麗華也買了一戶邊間店面。

劉政鴻的妻子杜麗華買的透天厝,現租給別人開餐廳。

接著陳明朝標下華隆廠房土地,將廠房機器設備轉賣到越南,並於去年十月向縣府申請變更華隆土地為住宅用地,欲規劃「尚順廣場第三期」,引發罷工員工質疑縣府協助炒作地皮。
《壹週刊》引述華隆員工說法,指華隆從甲種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效率驚人」,不到四個月縣府就審議通過,認為是縣長劉政鴻力挺,「讓官商大賺百億元暴利,卻放任工人退休金、資遣費沒著落」。

華隆、尚順廣場位置圖

針對《壹週刊》報導,劉政鴻昨澄清,妻子買的透天厝,是賣掉新北市三峽一棟房子,換屋投資,純屬個人投資理財行為,且還有貸款並向監察院申報,一切公開透明;而《壹週刊》指房子是陳「半買半送」,劉政鴻駁斥:「絕不可能。」並批周刊「寫法太荒唐!」決定控告《壹週刊》涉嫌加重誹謗罪嫌。
台北大學不動產系講師張耀仁說,都市計劃相關法令未限制審議都更案的時間,只要申請人資料齊全,審查時間長短不是問題。

◎申請人提出土地變更範圍和項目
◎由縣市政府都市計劃科審核受理
◎通知申請人製作土地變更書圖,交都市計劃科公告30天,徵求異見
◎縣市政府都市計劃委員會開會審理
◎送內政部營建署審議
◎交縣市政府公告實施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都市計劃科長吳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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