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建案多 損鄰糾紛33件

出版時間 2012/08/26
建管處提醒鄰有建案興建,不要拒絕開工前的房屋狀況鑑定,若房屋毀損會影響求償。翻攝畫面
建管處提醒鄰有建案興建,不要拒絕開工前的房屋狀況鑑定,若房屋毀損會影響求償。翻攝畫面

工務局說,今年迄今共通過22件15層的高樓建案,由於高樓必須開挖至地下3層,工程風險增高。建管處長黃志明說,深開挖常會損及鄰宅致牆壁龜裂或房屋傾斜。另老舊社區內有新建案時,老房子也易因工程擾動出現問題。今年接獲的申訴案有33件,受影響的約兩百戶,經過調解有83戶和解,其餘的則委由第三公正單位鑑定中。
黃志明表示,受損的房屋大多只是牆壁龜裂或房屋傾斜,經過適當修繕即可恢復。

黃志明提醒,曾有屋主因不願接受建商委由專業單位做施工前的現況鑑定,結果,施工後發生災損,因缺乏事前的鑑定評估,影響日後的修繕與賠償責任釐清。
建管處提醒,民眾若發現房屋受損與鄰近工地有關,除與建商溝通協調,也可報請建管處派員前往處理,只要有危害安全之虞,會要求建商暫時停工,或是等到工程穩定後,協助處理災損房屋,若真的協商破裂,會要求專業第三公正單位鑑定,釐清責任並鑑估修復費用,有相關問題可洽1999或(07)337-3250服務電話。

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林佩樺則表示,建築物興建施工難免會對周邊環境與住家造成影響。
民眾若發現門窗無法開啟或緊閉、採光罩被落物擊破、房屋牆壁龜裂等問題,可立即向建商反映。

●接受建商開工前委託專業公會進行房屋現況鑑定
●施工中,房屋遭損無法與起造人或營造廠達成協議,可向市府申請調處
●建管單位派員勘查,若有危險之虞可要求停工,非經鑑定安全核備不得復工
●起造人、承造人應主動與受損戶協調修復賠償,必要時委託建管單位協調
●建管單位得要求起造人或承造人委託公會鑑定或鑑估損壞情形
●鑑定報告完成後,雙方自行協調兩次不成,得循司法途徑解決
資料來源: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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