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目前因龍潭案判刑定讞在服刑中,昨天他在法警戒護下進入法庭,身形明顯消瘦,聆聽宣判時他面無表情,當審判長葉騰瑞念完:「原判決撤銷,陳水扁無罪。」法庭內挺扁人士頓時歡聲雷動。
但扁沒有像過去一樣回頭向群眾揮手示意,只是緩慢地向合議庭微微三鞠躬後坐下,未發一語。
不過昨天法庭外,一名反扁人士坐在1樓大廳高喊:「司法已死,司法不公。」引來挺扁人士回罵:司法早就死了,雙方一度爆發激烈口角,最後由轄區警力將2人隔開,才未引起進一步衝突。
扁被控2006年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期間,召集總統辦公室前主任林德訓、馬永成開會密商,扁以避免引發政治風暴為由,指示眾人應訊時,要隱匿報領國務機要費的假發票來自吳淑珍的事實,且要堅稱國務機要費都用於機密外交等因公支出。當天與會人士當中,由於馬永成已是案件被告,未被追究偽證刑責。
至於林德訓已被依偽證罪判刑2個月定讞,扁則因教唆偽證,被台北地院判4個月,減為2個月。
但扁上訴高院後合議庭認為,扣除林德訓首度作證時,檢察官沒有告知拒絕證言權之外,林德訓的其他證詞根本不會被當成證據,自然沒有偽證問題,此外,假發票的交付流程僅屬案情細節,與扁、珍是否犯下貪污罪無關,因此不構成偽證罪。
合議庭也認為,國務機要費案歷次判決中,顯示用假發票請領的款項,確實都用在機密外交等公務支出。至於林德訓曾捏造公款用於「南線專案」的假證詞,因林也曾供稱,扁沒針對這部分指示,高院因此以無證據顯示扁事先知情,或下指示作偽證為由,改判扁無罪。
將來若檢方放棄上訴或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本件教唆偽證案,將是繼扁被控私吞出訪零用金案獲判無罪後,第二件被判無罪定讞的刑案。
◎國務機要費案
.先前判決→高院更一審判扁無罪
.最新進度→高院第二次更審中
◎洗錢案
.先前判決→高院更一審判扁部分無罪
.最新進度→高院第二次更審中
◎二次金改案
.先前判決→高院判扁18年徒刑
.最新進度→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教唆幕僚偽證案
.先前判決→北院判扁2個月徒刑
.最新進度→高院判扁無罪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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