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未舉證 藍委轟:血口噴人

出版時間 2012/07/11
綠營傳言陳啟祥(左圖左)女友程彩梅(左圖右)與吳敦義妻子蔡令怡(右圖)是姊妹淘,但蔡否認。資料照片、《壹週刊》
綠營傳言陳啟祥(左圖左)女友程彩梅(左圖右)與吳敦義妻子蔡令怡(右圖)是姊妹淘,但蔡否認。資料照片、《壹週刊》

胡忠信前晚在年代新聞《新聞追追追》節目中表示「陳啟祥最先求情者,求到某黨政高層」,並指這名「X」先生上周與記者聊天時為林求情,同一天馬總統卻說林是毒瘤。按上周三馬總統談毒瘤時,是吳敦義在與媒體茶敘。

吳敦義昨出席活動時,與曾任林益世律師的市議員賴素如交換意見。周永受攝

胡忠信昨赴年代錄影前受訪時堅不說明「X」先生身分,只說:「這幕後有高人在放線索,放給《壹週刊》、《聯合報》、趙天麟、律師,我是第五環,是空中預警機。」 他在《新聞追追追》口沬橫飛,但對X先生是誰就是不願說,僅說要保護消息來源,並表示「一個重大事件即將發生,國民黨準備好了沒有?」
胡忠信故作神祕不說,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等昨開記者會,點名胡指的高層就是吳敦義。陳亭妃質疑,中鋼董事長鄒若齊人事案是不是吳敦義批的?「黨政高層呼之欲出,就是吳敦義啊!」
綠委李俊俋說,依規定,中鋼已退休人員不得遴派要職,也有退休人員不回鍋慣例,但鄒若齊人事案卻以專案簽准回鍋。李說,2010年6月5日地勇負責人陳啟祥送錢6300萬元,6月23日鄒接任董座,「究竟批准人事案是不是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吳敦義跟鄒若齊有什麼關係?」
陳亭妃說,根據林益世錄音帶內容,林稱過去要拜託人,「很清楚要拜託的高層不是當時祕書長就是行政院長」,特偵組應約談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祕書長林中森和鄒若齊。

中鋼董事長鄒若齊(圖)人事案遭質疑與吳敦義有關。資料照片

對此,副總統辦公室轉述吳敦義說法指出,中鋼董事長任命是經濟部審核後再送行政院批示,他只是依法尊重經濟部提名。鄒若齊昨說,這是2年半前的事,自己是林案證人,不便對外發言。中鋼行政副總李雄則說,已辦優退員工是不得再回中鋼,但若是副總以上職等,因不屬公務員,加上直接對董事會負責,不適用該規定。中鋼內部人士透露,鄒並非回任首例,前董事長郭炎土也是退休再回任。
除了胡忠信的「X」先生說,昨有綠委私下表示,吳敦義妻子蔡令怡和陳啟祥女友程彩梅是姊妹淘;綠營也盛傳,蔡令怡和陳啟祥已逝的妻子是親戚。
對於「X」先生,副總統辦公室轉述吳敦義回應指出,吳不是X先生,無法替虛構的X先生回應,對完全沒接觸、不了解的事,無法評論。《壹週刊》昨曾詢問吳敦義是否認識陳啟祥的岳丈,副總統辦公昨發出聲明指:「我和內人並不認識陳啟祥先生,也不認識所稱『陳啟祥的岳丈』是誰,當然也沒有陳啟祥或陳啟祥的岳丈來請託過事情,所以我從未介入或聽聞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糾葛。」吳並指,若媒體報導不實,將提出告訴。辦公室強調,吳與夫人蔡令怡百分之百不認識陳啟祥,副總統也打電話向夫人查證,夫人表示,她與陳啟祥太太沒有親戚關係,也非程彩梅姊妹淘。
吳敦義昨晚出席活動,餐宴中他接到一通神祕電話,急忙離開會場到廁所,在走廊被聽到他向電話另一端說:「我不認識,太太也不認識,我絕對沒有介入某某某與某某某之間的事。沒有做過的事,我絕對不會承認。」語氣相當激動。

藍委昨斥胡忠信和綠委未提證據卻亂影射,藍委吳育昇批綠委「子虛烏有、血口噴人,最糟糕的政治鬥爭」。藍委陳學聖也說,媒體監督政治人物,要求政治人物有GUTS,對自己也要同一標準,如有證據,就要有勇氣說出來,讓吳敦義一刀斃命,不然就是假的。綠委黃偉哲期待胡忠信拿出更具體證據。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廖義銘表示,胡忠信提出的見解若無所本,恐牽涉試圖影響法律程序的司法問題。他說,任何人要利用林案打知名度,在道德上的可責性與林一樣嚴重。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副教授羅世宏說,名嘴爆料應有所本,不負責任的爆料文化恐會壞事,若有所本就該拿出證據,這是最起碼的公共責任與倫理,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綠委私下坦言,林益世案爆發,民進黨團一直希望找到和吳敦義的關聯性,目前確無直接證據認定吳介入此案。

★7/4
●吳與媒體茶敘時說,人生無常、唯在一念,對林益世涉案非常震驚。未能發揮友直、友諒的效果,他作為朋友有責任,也須自我惕厲。此案並非只有林一個人,相關機關一定要鋤惡務盡,這也是清除不為國人所知陰暗面的最好機會。
●吳肯定林認罪,指林真心悔改,展現從善的決心,是個重大契機,一改過去幾年有些人都會牽拖、推給別人、講政治迫害等老梗。
★7/5
吳出席南投活動說,林益世的職位這麼高,當事人必須坦承、知錯。
★7/8
吳在高雄與友人茶敘時,有人質疑林的風評在地方眾所皆知,否則不會連立委都選輸民進黨的新人,為什麼還重用他擔任行政院祕書長?吳苦笑說:「這些傳聞你們都不早點跟我講?」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年齡:59歲
★學歷:台灣大學歷史系、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博士班肄業
★經歷:《自由時報》顧問兼主筆、年代電視台總編輯、中天電視台執行董事及總經理
★爆料案件:
●2005/10/18指陳幸妤利用赴美參加植牙研習機會,到海外開帳戶洗錢;陳提誹謗告訴,2007年高院認為胡已善盡查證義務,判胡無罪定讞。
●2010/02/08指陳致中2009年寫密函與律師串證,意圖隱匿在美國100億元資產;陳批胡刻意混淆視聽。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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