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肇事駕駛曾銘昌(四十四歲)酒測值高達零點七毫克(標準值零點二五毫克),自稱不識字,無法在酒測單上簽名;警方追查曾男確實無照駕駛,除當場開出罰單外,待他傷勢好轉,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高市旗山分局交通組長顧正立表示,本月四日晚上九時許,曾男駕駛自小客車,從旗山區旗屏一路往國道十號方向行駛,疑因車速過快導致車輛失控,逆向衝入對向車道,撞上由鍾姓男子(四十九歲)駕駛的自小客車,地上留下長約三十公尺的煞車痕跡。
由於撞擊力道強烈,兩輛自小客車車體嚴重變形,消防局旗山分隊獲報後,由分隊長郭沐龍帶隊攜帶破壞器材前往搶救。救難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肇事汽車駕駛座的安全氣囊爆開,曾男因車體變形被困車內,看到救護人員到場,仍拿著手機、表情淡定地聯絡友人。
講不停曾男受困車內不斷講電話(圖1,翻攝畫面),在醫院面對訊問也講不停(圖2,劉智維攝)。
救難人員表示,兩輛車上共四人都有繫上安全帶,均無生命危險。鍾男腳部遭變形車體夾傷造成骨折,後座兩名乘客幸運僅受輕傷;曾男雙腿挫傷,目前戒護就醫中。
警方在醫院初步訊問曾男時,他坦承開車前喝高粱酒,且自稱不識字,無法在酒測單上簽名,警方要求他出示駕照查驗,他竟說:「我就不認識字,怎麼會有駕照!」警方追查確認曾男無照駕駛,當場開出罰單外,待曾男傷勢好轉,將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還在講(圖2)
警方表示,自「葉少爺」葉冠亨酒駕事件後,警方即不分時段加強取締酒駕,但仍有民眾以身試法,呼籲勿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酒駕、無照駕駛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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