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5年世界銀行高風險區域評估報告中得知,台灣約9成地區同時具有地震、颱風洪水、乾旱3項災害風險。以往台灣約10年來一次大型洪災,但1999年921地震之後,平均1、2年就有一次包含土石流的複合式大型災害。也就是說,氣候變遷之下的極端氣候,整個台灣的自然條件幾乎都是環境敏感帶,再沒辦法保證100%的絕對安全。
人們愈是發展到高度物質富裕的現代生活,愈是忽略文明本身的脆弱程度。台北盆地倚靠堤防和抽水機建構起來的安全假象,這紙製的國王新衣遇到大水就糊掉了。在河川治理與人居環境保全之間,必須重建新均衡關係,尊重並恢復河川的自然能力。在全國氣候變遷會議上,政府官員表示,目前上游地區不以劃設河川治理線做堤防的工程為主,而轉向政策管理手段。但人口較密集的中下游地區,河川治理線的劃設,緊接著堤防工程興築之後,常常土地變更而解除禁限建,造就一批批的水岸景觀住宅,使水利工程反而淪成開發工程。荷蘭等國的治水經驗顯示,堤防容易讓人們產生安全錯覺,而進行大肆投資,台灣地方政治的現實,則是攫取土地變更利益誘因,驅動了與河爭地。「還地於河」理念變成口號,浮濫劃設河川治理線,未必能保證趕離惡水,卻造成對岸或下游更沉重的衝擊和負擔,反轉為致災因數。
政府可以協調,老天爺卻沒辦法關說。南投縣塔羅灣溪廬山溫泉區,就是與河爭地失敗的典型,政府輔導業者異地重建,若全部徵收估計耗資60億元,但其中大約有2/3是違建,牽涉適法性與公平性的困境。如果台北人以為地方政府長期失能,而且天高皇帝遠,才有清境農場這類違建民宿多到拆不了的問題,那麼看看天子腳下的北投,行義路溫泉區違建比率更高達8、9成,市政府反而用保護區變更成特定區的方式,準備就地合法化,變更案審議正在營建署都市計劃委員會力圖「闖關」中。
政府的放任,形同鼓勵民眾投資於高風險區與天為敵,建立環境資訊資料庫並徹底公開,才是積極的國土規劃源頭管制與消極的防災政策基礎。依照《環境基本法》,應盡快建立環境資源調查,重點在於指認出災害風險、外部成本、其他價值、環境敏感帶、物種及生態系統之分布。德國用30年完成「全土地覆蓋式」調查,不但進行理論與實務結合的基礎研究,也創造大量的綠領工作,更成為土地利用的風險溝通客觀工具,讓民眾或開發者評估承擔多高的風險之後,選擇適當的區位。公共工程或開發行為,在技術、財務、法規等可行性之外,可同時作「生態可行性、防災可行性」初步評估,而非現在投入大量時間和資源後,才在環評發現根本走不通,陷入進退維谷的抗爭泥淖。
內政部正在整合易淹水、坡地災害、土石流潛勢等圖資,納入地理資訊系統,建立不同災害類型指標,製作地區災害風險地圖。絕不能因為害怕「影響地區房價」,而劃地自限的「經由專家會議討論後,提供各單位防災規劃使用」,應該全面對所有人公開,政府也不必一再虛擲大量金錢於高風險地區,工程利益的胃口是永遠餵不滿的。
作者為綠黨中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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