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戳破醫院不能說的祕密(劉梅君、張雅婷)

出版時間 2012/06/20

這案件與近期另則「打麻醉製造假癱瘓,醫病勾結詐保」醜聞,或去年轟動杏林的「癌症檢體調包案」,都凸顯醫療弊端稽核困難與危害的嚴重性。但由於醫療行為過於專業且醫病資訊不對等,加上白色巨塔內眉眉角角深不可測,除非是「巷子內」的白袍內線人員舉報,否則光靠衛生局的消極稽查,還「事前通知」醫院,根本查不到違法。
很遺憾的是,能像本案檢舉人堅持做對的事,護士三度踢爆最後促使政風室也介入而破獲的畢竟是少數。我們常接獲的醫護心聲,卻是在地方衛生局與醫院「醫醫相護」氛圍下,不敢挺身檢舉;在封閉式的醫院管理制度下,編出個理由,叫檢舉的員工包袱款款走人的案例,更時有所聞。因此,制定「醫療行業之檢舉人保護機制」(吹哨者保護法),保護揭弊者身分、人身安全與工作權益,才能戳破醫院不能說的祕密。
此外,現行《醫療法》對於僱主聘用不具專業資格者之罰則過輕,甚至尚無針對醫院僱主強迫受僱醫護「跨行代打」之罰則。為免「劣幣逐良幣」、「法律讓受迫害白袍勞工更加弱勢」等狀況更嚴重,應盡速在《醫療法》第108條增列「嚴懲醫院老闆逼迫醫護違法代打」之處罰條款。
最後我們提醒,醫院違法的老問題,不能全推卸責任給健保給付、人力不足。說穿了就是成本低廉,加上健保錢照給付,衛生局也不見得捉得到。這如果成為醫界不能說的祕密,實有損醫界白色榮光。

劉梅君為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雅婷為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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