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韋欣昨得知判決後強調:「現在什麼都漲,三萬元哪夠啊!但我尊重判決,會努力扶養女兒。」神通集團旗下神達公司表示:「對苗華斌私事不清楚不便回應。」苗的律師王嘉翎說:「收到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神通集團年營收逾四千五百億元,苗華斌的父親苗豐強,光是聯成化、神達、神通、聯華實與聯強等公司持股,身家就已超過三十一點五億元。律師賴芳玉指:「法官判苗華斌強制認領女兒的意義,意味劉韋欣的女兒已獲法律認定是苗家的一份子,且已取得苗華斌財產的繼承權。」
苗華斌是在二○一○年遭《壹週刊》踢爆外遇,他一度否認女兒是親骨肉,還控告劉女謊稱懷孕詐欺騙錢,苗妻孫正華也挺身控告劉女通姦。經檢察官比對雙方DNA後,認定女兒是苗的親骨肉,劉女被控詐欺部分才獲不起訴。
後來苗華斌與孫正華要求把女兒帶回苗家扶養,劉女不同意,雙方又打起親權官司,苗提告要求取得女兒全部監護權,劉女不願放棄,另要求苗強制認領女兒,讓女兒不會「父不詳。」
台北地院認為,劉女的兩歲女兒經DNA比對確認是苗的骨肉,且女兒出生後均由劉女照顧,經社工評估母親較宜照顧女兒,把監護權判給劉女,但苗華斌在女兒二十歲成年前應負起扶養責任,每月須付扶養費三萬元,每周可探視女兒一次,但不可帶女兒回家過夜。
至於劉女被控通姦部分,孫正華去年曾指控劉女,明知苗已婚仍與他發生關係,甚至帶著與人通姦所生的小孩出面要錢,是很不好的示範,苗華斌則坦承通姦至少十次,劉女聲稱被苗「硬上」。台北地院最後採信苗說詞,依通姦罪判劉女六個月。孫正華另向劉韋欣求償兩百萬元,另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劉韋欣昨說:「苗華斌一開始還不承認女兒,沒擔當,他當爸爸合格嗎?我不會讓苗家帶走我女兒,哪怕他們有金山銀山,女兒的人格教育最重要,我自己教比較放心。」她還說:「通姦案我已上訴,高等法院今天會宣判,但女兒發燒,我不一定會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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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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