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專案小組昨凌晨零時9分,抵達江連福以親友名義入住的埔里嵐城民宿,警員敲門詢問:「委員在嗎?」「奉檢察官指揮依法行事。」江稍後即開門,並向警員請託,希望別在他妻子面前上銬。
警方把江押上車之後才上手銬,並另車送江妻回家。江隨即被押送台中地檢署開庭。江向檢方說明潛逃是因為「放不下病妻和老母」,還請求「可不可以讓我和家人通個電話?」檢方雖對他潛逃十分不滿,但仍通融允許,江則在通話時眼眶泛紅、哽咽向家人道別:「顧好自己,就當我當兵,或是出去跑船,2、3年就會回來了。」
檢警調查,江因賄選案被判刑4年半定讞,利用遷戶籍申請改赴彰化監獄服刑的機會拖延入監,上月18日他未向檢方報到,被檢方下令拘提,期間多窩在南投,並以親友名義換住4家民宿,連車也換了5、6輛。江還曾開車載妻偷赴台中榮總看診,但他沒有進醫院,另外,江也到彰化某銀行對保過。
江與妻逃匿期間,他的女兒也曾去探望,但檢警認為江未被發布通緝,身分是定讞受刑人,江家親友是否構成藏匿人犯罪仍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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