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發生於2008年6月。被害人胡榮城(50歲)是台南善化胡家里人,昨該里胡氏宗親到場關心案情,里長丁水明也在。依行程,法官要勘查胡榮城溺死的魚塭並丈量池深,了解和被告追趕的關係。不料孫玉文法官(約50歲)令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察要丁離開,還對警察說:「下次再看到里長,就不來了。」
接著孫法官見媒體拍照,又不高興說:「我又不是林志玲,不要拍我。」然後簡單問訊胡榮城的兒子和兩名證人後,丟下一句:「等下次沒這麼多人我再來看現場。」隨即離去。
法官孫玉文(圖)只因現場人多就草草問訊後離去,引起民眾不滿。
胡的兒子表示,宗親到場沒鼓譟也沒妨礙勘查,不懂法官為何說走就走。「案子拖了快4年,還要我們等多久?」里長丁水明對法官態度更不爽說,人命關天,里長來關心天經地義,「法官竟嗆下次看到我她就走人,法官大到眼中沒百姓嗎?」
《蘋果》昨未找到孫玉文,台南高分院發言人葉居正代為緩頰說:「可能是言語誤會啦!」孫法官審案用心,因當時人聲鼎沸又掛白布條,擔心秩序失控,才決定下次勘查。律師黃建霖表示,法官可以跟民眾溝通,不必把氣氛搞到這麼僵。
檢警調查,飼料廠工人胡榮城積欠5萬元債務,見主嫌郭炎崑(39歲)帶兩名手下來要債,騎機車逃離,郭等駕車追趕,胡緊張摔車負傷奔逃,情急跳入魚塭體力不支溺斃。
事後郭等竟製造胡是投水自殺假象,但檢方依死者挫傷、通聯紀錄及監視畫面,查出胡被追趕才淹死,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將郭等起訴。但一審法官以無法證明郭等人曾阻止胡上岸,改以強制未遂罪判郭6月徒刑、兩手下各4月徒刑。二審維持原判。
★不要跨越警方拉起的封鎖線
★聽從檢察官和警察指示,勿任意走動
★不得喧譁鼓譟干擾司法人員辦案
★家屬或親友要陳情表達訴求,可遞書面資料或到庭上再陳述
★不可碰觸證物,不要妨礙採證人員工作
資料來源:台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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