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發現,馬祖福澳港區擴建工程不僅拖了逾十年尚未完工,還浪費公帑。胡依北攝
審計部指出,連江縣政府規劃本案擴建,計劃評估作業未確實。在貨輪進港艘次及船席數規劃方面,馬祖地區在既有碼頭營運下,已足因應貨運實際進港量,縣府卻未檢討原規劃設置三席貨運碼頭的妥適性,僅憑藉原研究預測的貨運量明顯偏低,及配合二○○一年一月開始實施小三通後需求等由,逕將原規劃的三席貨運碼頭擴增為五席,沒有確實評估福澳碼頭預定目標的貨運需求,妥適規劃所需興建貨運碼頭席數。
不料,交通部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結果發現,馬祖福澳碼頭區的運量並不高,要求檢討減做不必要的工程,連江縣政府因而提修正計劃,重新檢討運量需求而縮減規模,須拆除部分碼頭已打設完成的鋼管樁,導致損失公帑二億一千二百五十五萬元,工程拖十一年仍未完成,連江縣政府相關人員有重大違失。
連江縣政府表示,「馬祖福澳港區擴建計劃」延宕主因係廠商於施工期間發生財務危機,連江縣政府與廠商終止契約及罕見的地質變異等諸多複雜工程技術原因。
●計劃定位:連江縣政府港埠重大建設
●核定日期:2001年4月2日由行政院核定
●工程預算:公共工程委員會2001年8月13日同意核列工程經費22億1000萬元
●預計期程:從2001年6月至2005年6月,約4年時間
●延宕時間:自2001年6月執行至今,已逾10年仍未完成,較預計完成期限延宕6年餘
●損失公帑:2億1255萬元
資料來源:審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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