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學童餐費 校長受性招待 第二波起訴 最重求刑20年

出版時間 2012/01/18
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第二波起訴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
曾茂山(在押)頭前國中校長 求刑20年
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第二波起訴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 曾茂山(在押)頭前國中校長 求刑20年

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龔雅雯說,校長被起訴就依法停職,羈押也停職,交保就調回教育局擔任行政工作。至於校長在外的私生活,教育局表示不清楚。

根據業者向檢察官爆料的涉貪校長荒唐行徑,侯全利常接受業者招待,赴中國買春或吃喝玩樂,傅育寧愛喝酒「採木瓜(指摸奶)」,雖然兩人都否認業者指控,但檢方將追查。另外,廣福國小邱重賢號稱能在九名評委裡控制八名不跑票,網溪國小潘教寧則以「天氣好,就會去運動」為名,洩露何時勘查業者廠房,潘還宣稱將成立基金會,要業者「贊助」。
起訴指出,涉案校長都是在學校營養午餐招標前,和業者談妥一次收十萬到五十萬元不等賄賂,或按月依用餐總人次各抽兩元到五元回扣,再由校長藉圈選自己人、或業者長期供養的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護航,業者得標還須隨時贊助校內活動與設備,或以慶生為名送十萬元大紅包給校長,以免供餐出包被記點而喪失續約資格。昨除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的校長,被檢察官建請減刑外,其餘否認犯罪的都被求處十五到二十年徒刑。

此外,樹林國小葉振翼先前已被起訴求刑二十年,昨再被追加起訴多收五萬元,諷刺的是,他先被查出退還女業者的賄款示好,又被查出收女業務吳麗容十萬元,心軟退還五萬元,不料吳女私吞被起訴侵占罪。
檢方昨於起訴同時,又發動第八波約談七人,包括樹林高中校長張世明、正德國中校長陳浩然、光華國小校長蕭茂生、豐年國小校長楊文達、麗林國小前校長蔡雪嬌與錦和高中學務處前主任楊秉浩、義學國中總務主任郭慶基到案。七人訊後各以十萬、五十萬元交保或請回。

從去年五月板橋地檢署主動追查揭發營養午餐回扣案至今,涉案的三十七名校長中,已有十八人遭起訴,已追回不法所得超過兩千五百萬元。不過檢方也藉由業者供詞,證明杏壇仍有清流,如榮富國小前校長陳百川拒絕收賄,讓業者傷透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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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第2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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