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立高中 禁要求樂捐

出版時間 2012/01/03
中市訂公立高中收費辦法,學生每學期可少繳500元。陳為坐攝
中市訂公立高中收費辦法,學生每學期可少繳500元。陳為坐攝

台中市教育局主任祕書鍾愛華表示,高中收取學生費用標準在縣市合併前並不一致,原台中縣立高中採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相關規定,原台中市立高中則與國中小學一起收取,此次修正是為符合縣市合併後統一標準,也配合教育部規定,重新調整代收代付費用。

鍾愛華表示,在規定未統一前,學校收取如課業輔導費等其他代收代付費用,沒有依循標準,也因此常造成家長誤解以為校方多收費用,如今有明確規定,希望各校都能遵循。
鍾愛華指出,學校可收取的代收代付費用包括學生團體保險費、家長會費、健康檢查費、午餐費、教科書費、交通車費、課業輔導費、冷氣使用及維護費,如果還有其他代辦費用要收取,須經過學校校務會議決議通過。

但學生使用的工具書、參考書不得由學校代購,至於教科書費、交通車費、課業輔導費也是有參加才須繳,不得強迫。此外,有加裝冷氣的班級若要收取冷氣使用及維護費,須經過班級家長會通過才能收費。
台中市立大里高中校長黃立偉表示,大台中城鄉差距明顯,希望在訂定收費金額時,能考慮偏鄉學生的財力或多點補助。
台中市惠文高中校長劉欽敏表示,還未接獲相關公文,不清楚細節,但寒假在即,已準備下學期的註冊項目,擔心下月一日實施,作業恐來不及。家長陳義興說:「很高興能少繳五百元,真的可以說是省很大!」

★對象:台中市9所市立高中
★可收費用:學費、雜費、代收代付及代辦費(可收項目:學生團保費、家長會費、健檢、午餐、教科費、交通車費、輔導費、冷氣費)
★刪減代收項目:班級費、游泳池水電管理費、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蒸飯費及齲齒防治費
★相關規定:
※學校不得代購工具書、參考書
※教科書學校代購、交通車、課業輔導有參加才須繳
※冷氣費須經班級家長會通過
資料來源:中市教育局

《蘋果》全新四大主題新聞信 盯緊疫情及重要新聞 訂閱完全免費
點我訂閲新聞信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