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月接客300次 員工價50元

出版時間 2011/12/16

警方調查,主嫌張秋雯(女,四十三歲,妨害風化前科)去年九月起,在苗栗市西勢美南一帶租賃鐵皮屋隔間,仲介印尼、越南逃逸女外勞賣淫,由於生意太好,賣淫據點不斷擴大,她曾囂張說:「苗栗市西勢美南整片都是我的!」警方訊後將張嫌等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風化、《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張嫌疑與人蛇仲介集團勾結,誘使逃逸女外勞向其投靠,再脅迫賣淫,如果不從,除言語辱罵、扣留賣淫皮肉錢,集團馬伕羅佳元(二十六歲)還會穿著網路購買的假刑警背心,假扮刑警恐嚇將逮捕遣送出境。
警方表示,該集團每次性交易一千兩百元,嫖客多為工人、老人、原住民等,賣淫女曾對部分客人的粗魯行為相當感冒,甚至抱怨私處因此流血。
不過部分賣淫女因接客頻繁,被嫖客打槍,遭酸「好像牙刷插馬桶」。

警方指出,其中綽號「嘟嘟」、年約二十多歲的印尼女子,是該集團紅牌,身高僅一百五十八公分左右,但憑藉纖細身材與高超技巧,每月接客超過三百次,馬伕若想跟外女交易,則有員工價「五十元」優惠,由於該集團給薪採月結方式,賣淫女每次交易可獲圓形籌碼一枚。
警方表示,該集團透過層層分工,在西勢美南周邊不到五百公尺處,承租多處房屋,方便統一拘禁管理賣淫女子、並躲避查緝。

警方偵破外勞賣淫女集團,起出保險套、潤滑劑等證物。林志青攝

為控制賣淫女行動,她們上美容美髮院、購買衣物、化妝品,皆派人監控或代買,賣淫女子縱使身體不適、生理期仍被要求性交易,昨晨兵分多路救出九名賣淫女,並逮捕張嫌與十三名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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