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判刑 緩刑恐撤銷

出版時間 2011/11/29

律師黃心賢答:
性騷擾會判多久?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法定刑為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通常法官會按情節輕重、犯後態度來決定刑的種類以及刑度。由於你未描述性騷擾情節,但依據實務上的判決,情節輕微、犯後態度良好者,法官大部分都會判處數十日的拘役,或是兩、三個月的有期徒刑,且這些刑度都可易科罰金。

由於你明年五月緩刑才會期滿,所以你所犯的性騷擾行為,屬在緩刑期間內故意觸犯他罪,依據《刑法》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緩刑期內再被判處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得」撤銷緩刑宣告,因此你的緩刑可能會被撤銷。
如果被撤銷,前案就必須執行四月徒刑及罰金五萬元;而前後兩案合併執行,原則上都可易科罰金。但若你性騷擾案情節嚴重或犯後態度不佳,導致被判六個月以上徒刑,那就無法易科罰金了。
記者孫友廉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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