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姊夫嘿咻547次 婦判1年半

出版時間 2011/11/24

林妻昨指出,仍願再次原諒丈夫,「我們一起打拼了那麼多年,孩子都長大成人,難道要我毀了這個家還是拱手讓人嗎?」年過六旬的林男則說,小姨子十多年前就守寡,他因同情加上禁不住誘惑才犯錯,多次想分手,但對方都以握有他的精液要脅,直到去年發現張女另劈腿羅姓、呂姓兩男子,大夢初醒,現在只想討回陸續給張女的兩千萬元。記者昨走訪張女未遇,不知其回應。

本案審理時,張女不否認與姊夫通姦,但堅持沒有那麼多次,還稱姊夫是因為她要求分手才向姊姊爆料。林男表示,他長年有寫日記的習慣,每天生活大小事都寫在日記本裡,連與小姨子外遇見面的時間、地點、偷情旅館房號與消費金額,甚至連小姨子的生理期,他都一字不漏記載。
依林男記錄,他與張女十年來密集見面偷情,最多曾一天兩次,平時則約兩、三天就見面「嘿咻」一次,但因林妻先前曾原諒偷腥,只追究近五年出軌情形。

法官詳細比對林男日記,再根據雙方描述的交往情況逐筆推敲,認為日記精確度與可信度極高,認定兩人五年來共通姦五百四十七次,將張女判刑一年半,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林男年過六旬,但外表看起來僅約五十歲左右,他昨稱常練氣功,「身體還不錯」。本案民事部分,林妻另對妹妹張女求償一百萬元,一審判張女應賠七十萬元,張女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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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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